【新唐人2009年11月5日訊】11月3號,26歲的河南籍網民嚴某因為在網上開通QQ群組建“中國人民黨”並自封“主席”,在武漢市中院被以“涉嫌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當庭並沒有宣判審判結果。請看下面的詳細報導。
據大陸媒體報導,2008年11月,旅居上海的嚴某撰寫了兩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文章,並將其宣讀文章的視頻上傳到美國某網站上傳播,然後,嚴某又將視頻的位址和兩篇“反動”文章一起,粘貼到國內“天涯論壇”上。
嚴某稍後來到武漢,在網上開通了“螞蟻復仇者”廣州、上海、武漢、全國群等4個QQ群,通過這些群成立“中國人民黨”,並自封黨主席。今年4月,武漢警方在某網吧內將嚴某抓獲。檢察機關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對嚴某提起公訴。
自由亞洲電臺報導,北京安匯律師事務所唐吉田律師表示,所謂“反動”文章,純粹是政治上的概念,因為沒有哪個法律條文能界定甚麼是“反動”甚麼是“不反動”。“這個『反動』從1949年以來的歷史來看,往往就是隨著最高當局個別不想受法律約束的人的主觀好惡來判定的。”
唐律師表示:無論是國際法還是中國的憲法,都明確表明公民有結社的自由,更何況嚴某只是在網上發表了一些言論,根本談不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並沒有明確地進行推翻現在政權的表示,也沒有付諸實際行動。不具有甚麼社會危害性。把他起訴到法院以煽動顛覆為由進行刑事追究,顯然是因言獲罪的一種方式。實際上也是目前刑法實踐方面越來越工具化,越來越屈從於非法律因素的一些表現。
自由亞洲電臺記者在網上找到了嚴某的“螞蟻復仇者”QQ群“建群宣言”,宣言中寫道:一隻螞蟻目睹大象踩死了兩萬多隻小螞蟻,踩殘廢了26萬多隻小螞蟻,可是大象卻還趾高氣揚的開心的生活著。成群結隊的大螞蟻在地上大喊: “打死大象,為小螞蟻報仇! ”這隻螞蟻站在樹上冷冷的看著這一切,冷笑了一聲…… 他心裡有自己的想法:他要召集食人蟻,咬穿大象的心臟,替小螞蟻們報仇!
“哎,螞蟻也怕”。這是大陸網友的感概。
新唐人記者洛溪、金鑫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