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17日訊】日前,原南京市江寧區房產管理局局長周久耕受賄被判了11年,體現的是網絡監督力量的強大,不止身處貪污受賄漩渦中的南京江寧區,而南京市六合區區長孔令才又浮出了水面。
南京江寧區的華夏學校1998年申請選址江寧縣東山鎮,並獲得了江蘇省、南京市及江寧縣三級政府的行文批准同意華夏學校受讓國有土地。附圖:
在金錢的作用下,江寧土地局於2001年4月,請示南京市土地局將校園土地使用權授予金舸公司,南京市土地局越權批復同意。江寧區土地局與南京市土地局聯手剝奪了華夏學校國有土地受讓人的資格!
2001年5月9日,江寧土地局居然在金舸公司並未交清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下製作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為"公共建筑"性質!更有甚者,在華夏學校就此已向南京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的情況下,2005年,江寧土地局又為金舸公司換發新的土地證,土地證上的"公共建筑用地"悄悄變為了"教育用地"。(附圖)
更為蹊蹺的是就在2001年5月,金舸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勇及其公司財務總監、其妻李穎均因虛假註冊罪被捕,被判有期徒刑14年和8年,他們在受審中供述了江寧區部分官員的受賄行為(附圖)。可那些官員們卻能逍遙法外。
而接下來江寧區土地局依然堅持將該宗教育用地使用權證發給這個虛報註冊資本成立的虛假公司。
這裡面竟隱藏了多少的貓膩,又有多少的官員在裡面操作,我們不得而知。如果是一個周久耕倒下了,還有更多的周久耕站起來的話,那我們老百姓還有和諧社會存在嗎?
質疑一:土地是省政府批准用於建設華夏學校校園的(教育用地),既然合作辦學協議無效,金舸公司有甚麼理由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
質疑二:金舸置業有限公司法人採取行賄方式—金舸公司的法人代表朱勇向原江寧區東山鎮黨委書記、東山投資實業總公司董事長孔令才(此人現為南京市六合區區長)行賄人民幣20000元,向原東山鎮土地所所長邵安義行賄7000元。進而2001年5月獲得篡改的文件。行賄的判了受賄的居然沒人理?
質疑三:2001年6月金舸置業有限公司虛報公司註冊資本,而被判刑14年。可笑的是接下來江寧區土地局依然堅持將該教育用地使用權證發給這個虛報註冊資本成立的虛假公司。
質疑四:江寧土地局將批復下達給華夏學校的《批准用地通知書》秘密隱藏、扣留不發,是誰?
質疑五:教育用地每畝9萬元,房地產開發用地每畝25萬元。這中間甚麼人這麼傾向於把這教育項目批下來的轉到地產開發商名下用於房地產開發!!這麼明顯的金蟬脫殼就沒知道?沒人有制止?反倒肆無忌憚的縱容????
國家流失的是多少個億的土地出讓金啊?
這塊土地後面到底隱藏了多少不為人知的企圖?何種利益團體在法律條文的邊緣光天化日之下反其道而行?這不得不讓我們廣大納稅人質疑這背後還到底還有多少個周久耕?
──轉自(文/圖:網易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