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24日訊】(中央社台北24日電)吉林省準備修法規定,酒醉駕駛「非機動車」也要罰款,自行車、三輪車、畜力車通通不能酒醉駕駛。
「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修訂草案)」22日提請省11屆人大常委會第14次會議審議。
草案規定醉酒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殘障人士)機動輪椅車或駕馭畜力車的,罰款人民幣50元(約合新台幣240多元)。
不過,此議一出也有網友質疑,「我們的傳統意識中,罰款只跟機動車有關,我們這些人蹬著自行車上路應該沒啥關係,看來交管(交通管理)的大網是越拉越大了,到時候,是不是醉酒步行也會被罰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