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存先還1億並提保人 法部暫不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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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9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1日電)前太電董事長孫道存因欠稅,今天到法務部士林行政執行處償還新台幣1億元頭期款,並提出擔保人確保6個月內還清剩餘款項。執行處清查完擔保人資產狀況後,決定暫不管收孫道存。

對於晚報指孫道存脫產達9億元,士林執行處表示,孫道存確有脫產情況,包括最近2年將名下台灣大哥大、太電等股份大規模移轉,但金額並無外傳達上億。

  孫道存欠稅 2億9544萬餘元,卻被媒體拍到生活闊綽,台北、士林執行處日前分頭追討孫道存欠稅款。士林執行處更祭出形同羈押的管收,要求孫道存提具體償債計畫,在21日前先償還第一筆約 1億元頭期債款,之後半年內分6期償完剩餘款,若無還款誠意,不排除拘提管收。

  士林處執行官劉嘉謨表示,孫道存今天出乎意料的一大早就到士林處,士林處也針對過去清查到的內容,一一向孫道存查證說詞,雙方也花了相當多的時間進行溝通,孫道存並且在今天繳交 1億元的台支本票。

  劉嘉謨表示,雙方在協商剩餘款項如何繳納時,孫道存希望其他欠款能以分期付款1年6個月來償還,但士林處不同意,堅持要他6個月分6期清償。

  雙方經過協調後,孫道存提出擔保人,並同意 6個月內分 6期償還剩款,由士林處清查擔保人相關資產後,同意讓孫道存離開。

對於媒體報導,孫道存提出女兒孫芸芸做擔保。劉嘉謨表示,在孫道存有確實還款狀況下,士林處不方便說明是誰為孫道存擔保,但如果孫道存沒有按期繳交剩餘欠款,屆時就會公布擔保人是誰,並向擔保人追討剩餘款項。

除追討孫道存欠稅外,士林行政執行處也調查孫道存薪津、投資變動、房地產狀況等,懷疑孫道存將不動產掛名在友人名下的「東帝士花園廣場」、「信義之星」豪宅,是脫產手段之一。孫道存今天說明資產狀況,否認房產掛名友人是脫產,執行處了解後,決定暫不管收孫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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