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9月14日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星期一提出上訴,陳水扁說,將看高等法院分案過程是否公平公正透明,來決定二審是否在法庭內進行辯護。
一審法院在審判此案過程中,將原審法官周佔春撤換為蔡守訓而引發爭議,陳水扁以拒絕配合演戲的理由,放棄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
陳水扁辦公室表示,若高等法院對上訴的分案仍以司法行政干預審判,有黑箱作業或其他違法濫權的小動作,陳水扁也將考慮於二審法庭放棄辯護。陳水扁被指控包括貪污國務機要費,收賄,洗錢等一系列控罪,在臺北地方法院的一審被重判無期徒刑,並被判二億臺幣巨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