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知行助愛滋病患起訴 法院態度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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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9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白梅採訪報導)輸血感染愛滋病的河北婦女李女士(化名),在北京非政府組織愛知行研究所給予的法律援助下,將責任醫院起訴至永清縣法院。愛知行負責人萬延海先生接受本臺採訪時表示,中國輸血感染愛滋病的主要人群是分娩婦女,依據相關法律提起的訴訟,地方法院通常都不予立案,案件的進行也非常艱難。

萬延海先生告訴記者,李女士是在當地單位醫院看病時,輸血感染了愛滋病,合併丙型肝炎。她在染病多年後,病發去看病,才知道自己感染了愛滋病。萬先生說,像李女士的情況在中國非常普遍,政府沒有通告民眾輸血可能感染愛滋病。

萬先生說,“那麼在中國,全國各地因為輸血染上疾病的人主要是婦女,因為主要是這個分娩啊,這個經驗,有些時候因為產後,也有些地方是產前,這個醫院跟孕婦講你這個貧血要輸點血。”

萬先生認為,輸血感染愛滋病需要相關衛生行政部門承擔法律責任,“因為既然知道輸血能會導致一些人染上愛滋病,合併丙型肝炎,那衛生行政部門應該向中國人民發出公告,有過輸血和用血經驗的人,應該到醫院去看看,有沒有被感染。”

很多人都是到了很晚的病發期,花了很多冤枉錢後,才知道自己得病,此時病情危重,甚至自己的家人,孩子也被感染。 萬先生說,“所以就非常的痛心,那麼因為輸血感染愛滋病的人很多人都會提起法律訴訟要求醫療機構賠償,現在政府法院在各地都不給立案,是一個非常讓人不好理解的事情。”“我們幫助過這個上百個這樣的案件,非常的多,但這種案件都非常的困難。”

2009年9月4日,愛知行法律工作人員江天勇律師給予李女士法律援助,將責任單位永清縣人民醫院、廊坊市人民醫院起訴至永清縣法院,並促成法院同意立案。

當江律師和當事人李女士到永清縣法院遞交材料時,立案庭孫東旭法官拒絕接收,並聲言願意告到哪裏就告到哪裏。江律師表示,依據現行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反覆交涉,最後孫東旭收下材料。

但隨即法院要求江律師和當事人提供詳細證據,包括證明起訴的訴額,錢款和單據,江律師說,“我覺得這不是立案庭的職責,並且他說我們的條件,我們的證據不充分,等等,這些是審判庭的職責,如果說不管怎麼說,我們的相關材料不符合規定,那麼他收下這個材料之後,經過審查,不符合條件,他可以通知我們不予處理,並且給我們書面的理由,如果說我們符合規定,他應該通知我們立案。”

江天勇律師表示,按照民事訴訟法來說,全部應該立案,“但是那,據說去立案之後,上面有規定,像這樣的去找政府找醫院,調解去,一般的不立案,他也不給你相關的書面的東西,他就不收你的材料,或者你把材料強行的遞那,他也不理你,這個非常多,尤其是河南非常的嚴重。”

永清縣法院對立案似乎曖昧不清,愛知行研究所負責人表示會持續關注事態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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