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29日訊】海外西藏人權組織公佈,一名甘肅僧人將藏人的人權情況攝製成錄映帶,該名僧人希望向國際社會公開目前西藏的真實情況。另外,拉薩法院再秘密對4名藏民判刑,刑期由兩年半至15年。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西藏人權民主中心週五公佈由一名甘肅省甘南目治州夏河縣的僧人,親自在錄映帶中說出藏民自去年以來的人權狀況,他希望藉此讓國際社會瞭解西藏的真實情況。
該中心發言人江白木浪表示,最近他們收到由一名夏河縣僧人格桑崔城寄來的一盒光碟,長達個多小時,由他本人親自作供,說出自去年3.14事件後,西藏一些地區的情況。他還提及近日藏族農民拒絕耕種、阿壩縣格德寺僧人扎白自殺事件,以及數以千名藏民3.14事件後被拘捕等。
江白木浪指,格桑崔城又談及現時西藏的宗教信仰、法治推行及人權狀況,他強調中國當局仍在打壓藏民,並對外宣傳發佈假訊息,只實行民族自治區內民族幹部,對藏民管理不公平:
「他是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縣一間小寺院的僧人,今年28歲。現在不知道他的情況,但光碟公佈下來。他主要講的內容西藏現時的真實狀況,在中共管治下,西藏有沒有宗教信仰及人權等。」
江白木浪表示,該組織認為格桑崔城的錄映帶自白,是行使中共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他們看過錄映帶後,相信格桑崔城所表達的訊息,是目前一般在西藏境內藏民的真實情況。
另據了解,拉薩法院續向3.14事件嫌犯判刑。西藏流亡政府外交部中文發言人桑傑嘉表示,據消息來源證實,拉薩中級人民法院在今年初,曾向4名涉及3.14事件的藏民判刑,刑期由兩年半至15年,但罪名不詳,由於當局不公開審訊,判刑結果近日才獲悉。
據報導,這4名藏民均來自德孜縣,曾參與去年3月10日德孜縣的示威被捕,他們分別是26歲的洛桑拉姆(譯音),判刑15年,他曾在德慶縣一間寺院學習,其後當出租車司機;23歲的曲真,他是洛桑拉姆的弟弟,被判刑兩年半;在德孜縣居住24歲的卓泰,判刑兩年半;22歲的拉巴次仁,父親為旺真,德孜縣人,但他在拉薩居住,並因參與拉薩巿的示威被捕,判刑5年,目前4人全部被關押在曲水縣監獄。
桑傑嘉:「因為中共對藏民判刑都是不公開,據我們的經驗,秘密判刑,這種情況監控很厲害,很難得到消息,外界要知道這些訊息是很困難的。」
報導說,曾擔任甘孜僧人辯護律師的江天勇認為,中國當局處理國際關注的涉及3.14事件的案件,應該公開審理案件及公佈其結果,並應賦予藏民公平的司法權利:
「不僅客觀、公正,還要透明,讓所有人都知道,嫌犯無論是定罪、判刑或釋放,都是公正的,我們為什麼不能做到,現在這種狀況,讓很多人質疑我們的公正,這個 我覺得做得不夠妥當。」
據西藏人權民主中心的統計,去年涉及3.14事件嫌犯判刑的人數,新華社公佈西藏有55名涉及事件被判刑,他們得到的數字,最少超過100人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