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監察院認定外交部參事張強生、前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在巴紐案中有重大違失,今年2月間彈劾兩人,並移送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今天做出決議,將兩人各降2級改敘。
據監察院移送的彈劾意旨指出,張強生簽辦台灣與巴紐建交案,違反規定,既未擬具計畫執行進度、撥款時程,且未經會計會核,就直接將建交鉅款匯撥到金紀玖、吳思材的聯名帳戶內。同時,又未建立財務控管及風險管理機制,之後又無法有效掌握金紀玖侵吞鉅款的可疑徵兆,應變無方,使得近10億元新台幣遭侵吞。
另外,有關楊德川部分,彈劾意旨表示,楊德川對於此建交案的撥款對象及程序,明知道違反法令,實應本著超然獨立的會計立場,依法提出專業判斷,不料卻未依職權拒絕,同時也疏於稽核查察等防弊機制,草率撥款,造成重大弊案,嚴重傷害政府形象。
監察院調查,巴布亞紐幾內亞建交案是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於95年8月間指示前外交部長黃志芳辦理,同年8月12日由中間人金紀玖、吳思材陪同訪賓洽談建交事宜,之後外交部於9月間將2980萬美元匯入金紀玖、吳思材兩人於新加坡華僑銀行的聯名帳戶。
但巴紐總理索馬利於95年10月間明確表示,現階段巴紐不願與台灣建交後,黃志芳要求金、吳兩人還錢被拒,鉅額建交公款遭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