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樂同報導)湖南茶陵縣因修建水庫,強迫當地村民簽訂拆遷協議。部分村民認為補償標準不合理拒絕合作,致使親友遭受「株連」。全縣數十名公職人員因親屬沒有按時簽訂搬遷協議被停職、停崗、停薪。但本台致電縣政府查詢,值班人員聲稱從未聽說這樣的事情。
據大陸《經濟參考報》報導,85歲退休老幹部黃德祥4月12日收到茶陵縣監察局、財政局、人事局聯合簽發的一份停職、停崗、停薪的「三停」通知書,其每月1000多元的退休工資被停掉,老人的生活來源徹底斷絕。
黃德祥養女黃月橋由於認為補償標準達太低,夫婦倆兩年前就拒絕了桃坑鄉政府工作人員要求他們立即在水庫搬遷協議上簽字的要求。工作人員於是讓黃德祥給女婿郭荷新「做工作」,否則就停發他的退休補助。
黃德祥被停薪後,多次到移民工作組進行交涉,要求桃坑鄉政府和茶陵縣政府恢復補助和退休工資的發放,但對方稱是按「政策」辦事,不予理睬。
報導說,茶陵全縣有數十名公職人員因親屬、親戚沒有及時在拆遷安置協議上簽字而遭遇「三停」,有的退休,有的在職。41歲的王兵(化名)之前是茶陵縣城一所學校的老師,由於老家桃坑鄉的哥哥和弟弟不願意在拆遷安置協議上簽字,王兵每個月近3000元收入被「停」掉,自己也「賦閒」了。
他在鄉政府工作的妹妹也被「三停」。49歲的張東(化名)是桃坑鄉中學一名教師,由於兩個弟弟沒有在規定時間內拆掉房子簽協議,今年3月份遭到「三停」。
報導引述茶陵縣一位負責人稱到目前只有106戶沒有簽協議,不存在「強迫簽協議」的說法。 本台致電縣政府查詢,值班人員更聲稱從未聽說這樣的事情。
《經濟參考報》同時訪問了一位桃坑鄉下樂村的村民,他表示他是「被逼迫簽訂協議的」,工作組多次要他簽協議,他一直沒簽。他辦了一家木材加工廠,有一天收購木材的時候,當地林業公安、派出所、工作組和鄉政府四家以「涉嫌非法經營」將他帶到派出所,要求配合拆遷工作,把協議簽了,否則就「有權逮捕你」。第二天晚上,這些人上門要他簽協議,不簽就抓起來送到看守所去。在多次逼迫下,這位村民不得已簽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