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18日訊】南京中級人民法院被報料指出,提出20萬元封口費,希望南京市訪民魏忠誠不再“投訴和信訪”,目前在Google上搜索相關新聞,已經有近6萬個結果。為甚麼20萬元的封口費會引發這麼多討論呢?讓我們看一下具體的細節。
2006年4月以來,南京市市民魏忠誠就不斷向有關部門進行信訪和投訴,投訴江蘇華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和江蘇中盛拍賣有限公司在接受法院的委託業務中存在弄虛作假和涉嫌犯罪,因為情況屬實,所以兩家仲介機構被暫停了委託業務。
但魏忠誠的舉報也招來了南京中院頻頻的關照,在法院多次的勸告下,魏忠誠接受了法院轉來的二十萬元支票,但條件是不再對這兩家仲介機構進行“投訴和信訪。”
事情似乎告一段落了,但魏忠誠考慮之後,決定將此事揭開。於是在網上帖出了南京中院的支票,以及要求他簽字不再進行投訴的保證書。
有媒體記者致電南京中院,面對確鑿的證據,中院執行局副局長鮑強承認了這件事,但他強調,這20萬不是封口費,而是和解費。
據了解,魏忠誠投訴的兩家仲介公司的問題,一是評估公司不具備評估資格,二是拍賣公司有違法行為,所以這裡面不存在和解的問題。也就是評估公司具備或不具備資格,以及,拍賣公司有沒有違法行為!
而仲介公司不出面,直接由法院提出「和解費」來促成所謂的「和解」,做為執法部門,為甚麼要花那麼大力氣讓兩個違法的公司存在下去呢?網民紛紛議論說,那麼法院要收多少“促成和解費”呢?
也有網民表示,如果當初魏忠誠不同意所謂的和解,而是堅持上訪,那麼等待魏忠誠的是不是精神病院的“治療”呢?
網民說,當然,封了口,還要把這事說出來的人還是不多,大多數人應該得到了錢便不再說話了,因此我們還無法估計有多少人被法院這樣封口了。
新唐人記者 宋長河 李璐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