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國際:聲援黑龍江學員家屬控告中共迫害法輪功

Facebook

【新唐人2009年8月16日訊】8月11日明慧網發表了署名為「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大法弟子的所有家屬」集體控告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一封公開信,在信中被非法關押在中國黑龍江省大慶監獄的五十六位(保守人數)法輪功修煉人的家屬與親朋列舉了其親人受到長期迫害的大量事實,嚴正指出現行中國社會的公安、法院、檢察院的獨立工作權已被江氏惡黨「六一零」非法組織替代,完全喪失了司法部門維護法律、道德和人民權利的功效。

資料顯示,十年來黑龍江大慶監獄一直積極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迫害政策,對法輪功學員施以長期飢餓、超強度勞役、酷刑折魔等方式,從精神、肉體及生命遭到殘害,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其性質已完全黑社會化。據不完全統計至今為止,大慶監獄迫害致死11人:許基善、鄭延生、於永泉、周述海、王洪德、袁清江、李敏、朱紅兵、趙慶山、張忠等,迫害致殘8人:程佩明、趙玉安、張子棟、張秀豐、武修恩、劉祝才等;目前仍然有近百名法輪功學員在大慶監獄非法關押、進行迫害。(大慶監獄致死、致殘案情簡介附後)

在此,追查國際嚴重正告所有至今仍參與迫害的各級人員,本組織將全面追查大慶監獄相關責任人所犯下的群體滅絕罪行,無論天涯海角,時日長短,都將追查到底,協助受害者將罪犯送上法庭,嚴懲兇手,警醒世人。

我們的原則是:誰犯罪誰承擔、集體組織犯罪個人承擔、教唆迫害與直接迫害同罪。根據這一原則,所有在組織、單位、系統名義下所犯的罪行最終將落實到個人承擔。下列有關責任人為首批追查名單。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中共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孟建柱,黑龍江省政法委書記黃建盛,黑龍江省司法廳廳長劉義昌,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孫平,副局長陳樹安,大慶市司法局局黨組書記、局長鄭志新;大慶市委政法委書記阮殿龍;大慶監獄監獄長王永祥,政委陳慶發,副監獄長張亞軍、王家仁、譚榮來、王英傑、崔常華、李維龍、姜樹臣;四監區監區長程軍昌、副監區長褚忠信,指導員劉國強、李金浩,警察張春生、利瓦伊楠;監獄七監區長李鳳江、幹警李偉楠,七中隊指導員李金浩;教改科長郭春堂,副科長史會學,警察趙殿偉。

追查國際也希望涉案人員能夠良知甦醒,審時度世,為了你和家人的未來,揭露黑幕,立功贖罪,以爭取最後審判時從寬處理。不管你現在是否站出來,真相必將大白於天下。到中共倒台、你們伏法之時,後悔就晚了。

同時,我們提請國際社會注意,大慶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全國所有監獄都廣泛存在,而在大慶市,監獄的迫害僅僅是全面迫害的最後一環。在長達十年的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對監獄中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至少還包括了公安系統(尤其是公安內的國保)的任意拘捕、檢察院系統的非法起訴和法庭的非法審判。

而這一切都是在中共大慶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及其610辦公室的直接控制下進行的。鑒於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群體滅絕性犯罪,違反了中共簽署的所有相關國際協定,也違反了中國現存憲法和法律,所有迫害者最終都將承擔個人責任。追查國際已經收集了大量的證據,並呼籲中國大陸民眾繼續向我們提供相關責任人的個人信息和主要犯罪事實。

今天,五十六位法輪功學員家屬集體控告中共暴行的正義之舉,打破了中共長期營造的恐怖局面,是正在開始的全民反迫害的重要組成部份。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窮途末路,中共也必然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自我毀滅,追查國際呼籲全球正義人士立即行動起來,共同制止這場曠日持久的人類浩劫。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五日

電話:1-347-448-5790;傳真:1-347-402-1444;

郵信地址 :P.O. Box 84, New York, NY 10116

網址: http://upholdjustice.org/, http://zhuichaguoji.org

附件:大慶監獄致死、致殘案情簡介

一、致死案例迫害事實

1、 李敏,五十一歲,哈爾濱市呼蘭區財政局公務員。二零零五年三月十日,李敏正在財政局上班時,遭到呼蘭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副隊長陸文學等人的綁架,後被關押在大慶監獄七大隊。因不配合監獄的迫害,遭到獄警多次毒打,造成嚴重內傷,身體十分虛弱,出現腦血栓症狀,長期臥床。在此種情況下,大慶監獄不但不放人,卻以李敏拒穿囚服為借口,多次不給飯吃。

二零零九年二月,瘦成皮包骨的李敏在兒子來監獄探望時,已無法行走,是靠人背出來的,說話、喘氣都困難。二零零九年四月,家人發現李敏連自己的親人都不認識了,家屬向獄方要求保外就醫,但監獄不予批准。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三日晚八點,李敏被迫害致死。

2、朱紅兵,大慶石油管理局采油七廠職工,被非法判刑七年。在被非法關押大慶監獄期間,二零零二年九月份,朱紅兵被獄警打得肺部潰爛而送進醫院,插著導管往外排膿液,曾一度昏迷不醒二十四天;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二日,朱紅兵等修煉人被扒去衣服強行穿上囚服,並捆綁一天。警察不讓朱紅兵吃飯、睡覺、上廁所。之後又按絕食處理,強行灌食,下胃管。一次,獄警將一碗稀釋的「奶粉」全灌進了朱紅兵的肺部,造成肺葉全都潰爛,導致後來心臟衰竭。在一次遇有監獄上級部門檢查時,因朱紅兵不穿囚服,獄警抓著朱紅兵的頭往牆上、地上撞,並將朱紅兵呈「大」字型掛在牆上三天。

二零零七年三月,五大隊獄警楊友龍指使犯人把朱紅兵打的遍體鱗傷。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下午, 楊友龍看到朱紅兵在鋪上煉功,指使犯人把朱紅兵打倒在地,致使朱紅兵鼻子出血,胸部疼痛,吐痰帶血,行走困難。朱紅兵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八日,在大慶監獄被迫害致死。

3、倪文奎,男,四十二歲,大慶采油六廠井下作業公司十一隊職工,修煉法輪功前全身百分之九十八的皮膚連五官都長滿牛皮癬,找不到一塊比指甲還大的好皮膚,常常無法入睡,不敢脫衣上床,因一碰就出血。他痛不欲生。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功後,一身牛皮癬全好了。自法輪功被鎮壓開始,倪文奎用自己親身經歷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因此被大慶公安局多次非法關押,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被喇嘛甸派出所二十多個警察從三樓破窗而入,綁架關押判刑三年,並被劫持到大慶紅衛星監獄進行迫害。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一天二十四小時被四包夾輪番看著,包夾經常不讓他睡覺,一睡覺就打,不讓他出門,不讓他和任何人說話,並強逼他看詆譭法輪功的電視、寫「五書」。有一次半夜,倪文奎被突然帶拉出牢房,二十多名警察對他酷刑折磨,用冷水澆他,逼他放棄修煉。倪文奎在獄中受到極大的傷害,出獄時說話聲音嘶啞不清。回家後,喇嘛甸派出所片警還經常到家中騷擾。持續的迫害使倪文奎的身體一直不能恢復。最後十個多月昏迷不醒,像植物人一樣,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被迫害離世。

4、許基善,男,四十一歲,大慶石化總廠建設公司築爐公司原機修廠土木車間職工,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遭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並被劫持到大慶紅衛星監獄進行迫害。二零零五年五月十日,獄警張德志在七監區十二分監區監捨樓下勾結犯人李連才等強迫許基善在大廳裡站了七天七夜,還不讓合眼睡覺。後來許基善的腿腫了,站不住,犯人就把許基善用繩子捆住,吊綁到上下鋪的梯子上。後半夜在警察的指使下,又往許基善身上澆冷水,棉衣棉褲都被澆透,許基善大喊:「救命!」經過八天九夜的不間斷的喪絕人性的折磨,許基善雙腿腫脹,不能站立,身體非常虛弱。

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張德志致使十多名犯人上來將許基善的衣服扒光,並捆綁在用鋪板綁好的十字架上,把嘴堵上,抬進廁所平放在地上,他們就用這個水管往許基善的頭部、身上澆水。從上午九點鐘一直澆到下午一點鐘,四個小時不停的向許基善身上猛哧,許基善顫抖著、呼吸困難、疼痛難忍,由於背著十字架,一動也動不了,痛苦中他將嘴唇咬破,並大喊:「救命!」下午一點鐘,許基善已經被折磨的耷拉下頭,面色非常難看,犯人們試圖架著讓許基善站起來,可他已經站不起來了,已經摸不到呼吸、心跳。現場有人看到,死者光著青紫的身子,口中、鼻腔內發現有血塊,嘴角全都咬壞了,肚子顯然已經灌滿了水,脹的老大。

5、於永泉:男,四十五歲,大專學歷,大慶市第二制米廠職工。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重判十年,並劫持到大慶監獄進行迫害。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下午一點左右在大慶市紅衛星監獄被虐殺。二零零三年三月八日於永泉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時送到監獄醫院。家人接到通知趕到醫院時,他已處於深度昏迷,接近死亡。悲痛欲絕的妻子抱著他的頭時感到他的頭骨都是軟的。家人要求進行屍檢,但遭監獄拒絕,後監獄勾結警方,強行將於永泉的屍體火化。

6、 袁清江,男,四十歲。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由哈爾濱監獄轉押到大慶紅衛星監獄的。袁清江為了制止該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迫害,他和十餘名法輪功學員絕食反迫害,遭到監獄的野蠻灌食。二零零五年五月三十日至六月一日,六監區長董孟環和副監區長指使犯人把袁清江緊緊地捆綁了三天,不能動。期間,董孟環還對他進行毒打,陰部遭惡毒攻擊,袁清江被打的口吐鮮血。沒多長時間,袁清江被折磨的肝硬化腹水,腹大異常,陰部腫大極其異常,瘦得皮包骨。被診斷為:「顱內佔位性病變」、「結核性腦膜炎」、「肝結核」、「雙肺血行播散性肺結核」、「結核性腹膜炎」,「腹水」,「附睪結核」等。

大慶監獄一方面瘋狂的迫害袁清江,另一方面不斷的打電話對袁清江的親人進行敲詐、恐嚇:大慶監獄電話通知袁清江妻子董麗萍,說袁清江得了傳染病,需交上萬元錢的醫療費。六月二十九日,董麗萍到大慶監獄,監獄說:袁清江給監獄寫過 一個保證,內容大致是:我沒有病,我的死活與監獄無關…下面署著袁清江的名字。董麗萍一眼就看出保證書上的字不是袁清江的,字體不一樣,筆體也完全不同,當場將其揭穿。

七月二十三日晚七點二十分,大慶監獄電話通知家人:袁清江已死亡。袁清江的家人才看到袁清江的遺體,右腳大拇指與腳掌連接處磕掉一塊肉(有個坑、無皮);兩腿青紫,右腿嚴重;左側胯骨處無皮、露肉;頭部雙耳後側呈青紫色;大腿根內側全是血漬、血水(血和尿混合)。

7、王洪德,男,五十六歲,大慶市大同區新華髮電廠職工,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於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六日,被非法劫持到大慶市監獄進行迫害。在大慶監獄集訓隊警察曾用三角皮鞭將王洪德的兩手打腫、手心打出血、打掉右上部半個大牙。

二零零三年一月十五日,王洪德被迫害致出現風心病,聯合瓣膜病,主動脈高壓;二尖瓣狹窄,主動脈及三尖瓣返流,心衰四級等病症。二零零三年一月十六日,幾經周折王洪德終於住上了醫院,共住十四天。家屬向大慶監獄提出申請保外就醫,監獄長王英傑不但不放人,還封鎖消息、加緊迫害,不許家人見面。

二零零五年四月三十日,王洪德再次被折磨的奄奄一息時,監獄才同意保外就醫,才放人。出監獄後十五天,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四日被迫害離世。

8、周述海,男,三十五歲,生前在伊春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工作,大學本科,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被大慶監獄虐殺。二零零六年七月家人看望周述海時,他是被犯人背到接見室的。人已經瘦的皮包骨,說話聲音微弱。周述海的姐姐找大慶監獄長,要求保外就醫,被強硬拒絕並聲稱:「法輪功怎麼能保外呢?」

9、趙慶山,五十七歲,原係哈爾濱市蔬菜公司副食品公司經理。由於不放棄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零四年七月一日由哈爾濱監轉押到大慶監獄進行迫害。在大慶監獄,由於精神上的摧殘和肉體的折磨,身體狀況每況愈下,被迫害致奄奄一息、全身疼痛、聲音微弱、生活不能自理。經家屬多方奔走,費盡周折,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保外就醫。趙慶山回家後臥床兩年多,於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八日含冤離開人世。

10、張忠,男,三十五歲,大專學歷,大慶喇化職工人。二零零二年四月被張忠被綁架,被非法判十二年重刑。在大慶監獄經歷各種酷刑折磨,如灌食、毒打、關小號、坐鐵椅子、 開飛機、針扎等各種的酷刑迫害,致全身器官衰竭、全身肌肉萎縮、部份神經癱瘓、離子紊亂、呼吸困難、心臟偷停、長期處於昏睡狀態,監獄在張忠瀕臨死亡的狀況下,才放他「保外就醫」。

已生命垂危的張忠,在同修的幫助下,出獄後立即學法煉功,一個月後身體恢復正常,健康如初!大慶監獄得知張忠不但沒死,還奇蹟般康復,並派追捕隊追殺張忠,張忠被迫流離他鄉。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張忠到哈爾濱市鴻朗花園小區會友,被哈市動力區公安分局和南崗區哈西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二零零六年十月十六日,大慶監獄通知張忠家人,說張忠死亡。當張忠地父母親朋趕到時,醫院即不給出死因及死亡通知書,並拒絕親人見遺體。

11、 鄭延生,男,57歲,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四年被迫害致死。

二、致殘案例迫害事實

1、 程佩明, 37歲,雞西市張新礦生產服務公司職工, 2001年5月被警察綁架,2002年元月被雞西市雞冠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關押在哈爾濱監獄迫害,2004年7月轉入大慶監獄繼續迫害。在大慶監獄非法關押期間,程佩明受盡各種摧殘,導致程佩明頭部、手臂重傷,頭部傷口2公分,手臂傷兩處長達3公分,2004年11月16日晚程被送到市醫院,由於在小號流血過多,在市醫院左肋開刀刀口長達30公分,共縫100多針,皮表面縫46針。住6天醫院回大慶監獄,仍被關小號戴刑具手銬腳鐐子,嘴裡塞木棍子。

2005年5月,程佩明因堅決不穿囚服,遭到警察潘紹林指使犯人毆打,被五花大綁好幾天,最後,潘紹林在眾多犯人面前說:「我就不信我治不服你,你能豁出去死,我就能豁出去埋……」然後私下告訴值班犯人趁程佩明上廁所,用繩子勒死他,就說是自殺。值班犯人沒幹,便因此被踢出病犯監區。程佩明被迫害成開放性肺結核,監獄不但不放人,還把他關入小號。程佩明最終被迫害致殘、精神失常。

2、 趙玉安,黑龍江阿城法輪功學員, 2002年2月被阿城市(現改稱為阿城區)國安大隊與河東派出所綁架,在當地拘留所關押五個月後被判刑五年。(因插播真相)送到哈市新建監獄,不久被秘密轉到大慶監獄非法迫害,2004年2月23日深夜一點多鐘,大慶監獄七監區值班幹警薛志勳進入監室,以大法弟子趙玉安不服從管理為由,把趙玉安從床鋪拖到地上拳打腳踢。

又令犯人將趙玉安拖進學習室繼續毆打,導致趙玉安左耳耳膜穿孔,聽力下降致使其傷殘。在其後的六七天中,他們使用各種手段摧殘趙玉安,先是強行將其身上穿的衣服全部剝光(打上所謂的犯字),強制站立,不准動、不准睡覺、不准閉眼,閉眼他們就扒眼皮;強迫寫五書。用撕成條子的布單捆吊到床鋪的梯子上,趙玉安胸部又用皮帶給捆上了,勒的趙玉安幾乎斷氣。之後罪犯李大威又用刮鋪板子打趙玉安的手和腿部。直至迫害致生命垂危。

3、卜繁偉, 27歲,家住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甘南縣,只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2004 年7月份,卜繁偉被轉入到大慶監獄四監區非法關押。因長期被迫害,人瘦得皮包骨,現在已經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只能躺在床上,大小便都得靠他人幫助,每天靠注射鹽水和鉀維繫著生命,在死亡邊緣徘徊,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在這種情況下,大慶監獄仍沒放棄對他的摧殘折磨,每三天灌一次食,並利用灌食的機會,在插管時手段極其殘忍,反覆抽進抽出,每次灌食後都會從鼻孔往出流血,就連咳嗽時也帶著血跡。

八月二十四日,黑龍江省大慶監獄副監獄長王家仁、政治處主任李威龍、副主任李偉南、刑罰執行科科長元洪軍,帶領防暴隊、武警進行搜監,範圍波及全監所有在押人員和監區,在四監區,卜繁偉被防暴隊警察高忠華用警棍猛擊頭部太陽穴當場倒地,押入小號,鎖在鐵椅子上。小號的值班警察劉奇將卜繁偉雙手帶的銬子用力一腳踹下,卜繁偉一聲慘叫,手銬勒入肉中。警察劉奇叫囂:我當班天天整你,叫你生不如死。

4、張子棟,男,原為哈爾濱師範大學藝術學院本科在讀生。1999年10月因到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哈爾濱師範大學開除,並被哈市南崗區公安分局拘留27天。2000年 11月9日因印刷法輪功真像材料被綁架,關押於哈市道外區公安分局看守所。

2001年7月被哈爾濱中級法院非法判刑12年,2004年7月1日張子棟被轉至大慶監獄。2005年3月31日,張子棟因煉功被大慶監獄教改科科長郭春堂安排犯人嚴管,當晚遭到值夜班犯人騷擾,不讓睡覺,張子棟被迫絕食抗議。2005年4月1日,張子棟母親來探視時,他當面揭露監獄的罪惡行徑,才停止。

在4月1日到4月7日絕食7天過程中,張子棟被強行插管灌食2次,身心嚴重受損。2005年5月12日,張子棟拒絕穿囚服,教改科幹警指使犯人五、六名,強行撕毀衣服,打耳光,並把他的眼鏡用腳踩碎。張子棟被關進小號八天,絕食抗議八天,被強行灌食2次。

2005年8月30日中午,張子棟因在監捨外空地上曬太陽,被警察指使的犯人毒打造成腰部損傷,致使致下肢癱瘓,生活無法自理。

5、張秀豐,男,37歲,家住黑龍江省方正縣方正鎮奮鬥街建成巷。因修煉法輪功多次遭到非法關押。2002年10月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4年7月1日,被轉押到大慶監獄教改監區。期間遭到獄政科長袁洪軍,教改科長、「六一零」主任郭春堂,中隊長崔真貴的迫害。

2006年7月末因拒絕穿囚服,要求放風,被崔真貴指使二十幾名犯人綁在床上五十多個小時,致使後來咳嗽半年。

6、 劉祝才, 2002年2月23日,肇州杏山鄉散發法輪功真像資料,被杏山鄉派出所綁架並送入肇州看守所。後被肇州法院非法判刑五年。2002年5月7日,他們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在集訓隊20天裡受盡非人折磨,包括長時間超強度站立、毆打、不讓睡覺等非人虐待。8月27日被分調到教育分監區,心理諮詢主任唐會波以夜談為由,在管教室與劉祝才長談,使劉祝才一夜未眠。

次日指使犯人連續多日不讓劉祝才休息和睡眠,迫使轉化。期間教改科科長郭春堂、副科長史慧學多次對劉祝才施加壓力,直到其極度疲勞精神幾乎崩潰寫了「保證」才罷手。2003年7月24日晚8點,劉祝才因在衛生間和法輪功學員張志只說了一句問安的話,劉祝才被值班管教崔真貴毆打至左耳膜穿孔。至今聽力下降,有多種不良反應。

7、王樹森,四十四歲,鶴崗市興安煤礦技術科副科長、市政協委員,二零零二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十八年在哈爾濱第三監獄,二零零四年七月被轉至大慶監獄迫害。二零零四年七月轉入大慶監獄五大隊非法關押,繼續遭受迫害。包夾犯人每天二十四小時不離左右,不允許戶外活動,不許煉功學法,多次遭到犯人及獄卒打罵。二零零九年七月被犯人用木方猛打頭部,當即昏倒。現王樹森被犯人芮星毒打得精神崩潰。

8、 張興業,大慶采油三廠工人。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十年,關押大慶監獄。六年多來他因拒穿囚服不放棄修煉,遭到多種迫害,不許睡覺、毒打、扒光衣服多天、並打開門窗侮辱他。二零零二年底他被關押小號、坐鐵椅子、強行灌食、用螺絲刀撬開牙齒,用開口器把嘴張到極限,手指粗的硬膠管插進喉嚨之後,每次都插的鼻口出血,灌完食後嘴都合不上;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因同修私人物品被大隊長李偉楠拿走,張興業去要,李偉楠不但不給,反而叫來三個刑事犯人把門關上,對張興業大打出手,用拖布桿把張興業打的頭破血流,眼睛紅腫。

因張興業等人堅決抵制監獄的非法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四日下午,新任副獄長的李維龍及六大隊長李偉楠指使李會武等多名犯人在張興業七天沒有進食的情況下,用樹條把張興業抽得全身血肉模糊,再給他戴上手銬腳鐐,扔到烈日下曝曬,導致張興業幾乎窒息。

9、 邱學治,男,33歲,原黑龍江省雞西市個體出租車司機,家住黑龍江省雞西市穆稜礦紅旗委七組。因堅持煉法輪功,二零零一年八月八日被雞西市公安局綁架,施以酷刑。被雞西市雞冠區非法判刑九年,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10、 李洪奎,五十九歲,黑龍江省哈爾濱郵電管理局工程師,工作期間多次受到郵電部、省、市郵電系統的嘉獎。二零零五年九月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大慶監獄四大隊。因拒絕穿囚服和轉化,多次遭到毒打。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以後的五天內被獄卒用警棍打了九次,身體多處傷痕,無法起床;七月份又遭到獄卒用警棍毆打兩次。家屬聞訊去有關部門上訪,大慶司法局領導反而替警察推卸責任。大慶監獄四大隊程軍昌大隊長公然叫囂,「打了活該!沒死他命大!真打死了你還得著了,給你個十萬二十萬你還掙著了! 」

11、孫殿斌,四十歲,雞西市穆稜礦二井下崗工人。在大慶監獄期間,多次遭到獄卒的打罵、體罰、戴手銬腳鐐、扣地環、關小號等方式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家屬會見時,其母發現兒子拿電話的手在顫抖,就問孫殿斌,你的手怎麼抖,孫回答說因為我不穿囚服,他們不讓吃飯。

12、 翟志斌,三十四歲,大慶石油管理局房屋建設開發公司工人。二零零三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十年,投入到大慶監獄四大隊的第二天, 因拒絕轉化,連續兩個星期不允許睡覺,白天坐在床邊的槽鋼上,全天保持一個姿勢不能動,晚上站著。期間還有包夾犯人拳打腳踢、謾罵恐嚇。翟志斌絕食抗議, 遭到野蠻灌食,獄卒捏住鼻子不讓吸氣,用筷子把嘴撬開,往嘴裡灌放了大量用食鹽的稀釋的「奶粉」,幾乎窒息;

二零零四年初,因拒絕在問卷調查中籤字,獄警程軍昌指使犯人蘇成濤等人用木板、木棍、針扎、拳打腳踢等方式折磨翟志斌,致使翟一個多星期起不來床;

二零零七年十月中旬,為抗議獄方強迫穿囚服、出操,翟志斌與另四位同修絕食十多天,灌食十二次;二零零七年年末,政治處主任李維龍將翟志斌的外衣褲燒燬,強迫穿囚服, 用警棍將翟的頭、肩、背多處打的青紫且有傷痕,並且在很長時間裏每逢他值班都不允許其上食堂吃飯;

二零零九年年初,褚忠信夥同李金浩、劉國強用拳腳、警棍打翟志斌,並且以不穿囚服為由長期不允許他去食堂吃飯。李金浩因打人之事被同修家屬告到省局,因翟志斌與另一同修做證,他故意將翟的衣服、棉 褲(新的未穿過)燒掉,將大法書搶走;

二零零九年七月初翟志斌因不穿囚服,身體多處被打傷,頭部被打出血,眼睛被打得嚴重充血。

13、 代志東,四十八歲,大慶石油管理局電泵公司職工教育培訓中心工人,二零零二年四月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大慶監獄五大隊。獄警王亞龍、張國嵩指使十二個犯人對代志東實施二十四小時嚴管,每天睡兩小時(後半夜兩點至凌晨四點)。

二零零三年一月由王亞龍、張國嵩指使犯人看著代志東連續三天三夜不讓睡覺,逼他放棄修煉,遭到打罵、澆冷水、坐小圓凳、不讓睡覺等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至五月,曾被犯人芮星多次打耳光,耳朵疼痛半年之久,致使聽力嚴重下降。又被犯人楊友、芮星等人拳打腳踢,半個月不能正常活動,楊友龍對犯人的惡行看著不管;

二零零七年八月被強迫出操,代不穿囚服,楊友龍指使犯人畢永昌和 另一犯人把其打倒,兩個人拽著代志東的兩腳拖出一百多米,使毛衣拖爛,後背皮膚拖傷。

14、付文昌,四十六歲,居住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被非法判刑九年,關押在大慶監獄教育大隊。二零零六年十月九日因不穿囚服,被獄卒李偉南等人把衣服撕碎;二零零八年新年前,被關押小號坐鐵椅子五天。

二零零九年四月大慶監獄政治處主任李維龍用防暴隊多次把法輪功學員劫持在食堂門口罰站,不讓吃飯;黑龍江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陳樹安到大慶監獄檢查時, 王英傑當著陳樹安和大慶監獄領導班子成員一行十多人的面前,把付文昌從床上頭朝下拽到地上進行毆打,第二天中午,李維龍又將付文昌和張志叫到管教室,把衣服扒光繼續迫害。

15、李海,四十七歲,大慶市第六十四中學教師。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份被非法判刑十二年,關押在大慶監獄二大隊。剛入獄半個月後警察朱任山、朱文武、劉凱指使四個刑事犯二十四小時看管李海,每天讓李海睡很少的覺,強迫他端坐在床邊上,有時還罰站,天天逼他寫放棄修煉的「五書 」;

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四日晚十二點,獄警王英傑、范鐵鋼等人把李海關進禁閉室,從晚上十一點到次日上午九點半一直上大掛,同時頸部套上九環鐵鏈子,還加上一把大鎖(重達二十斤左右),半個月後才送回監捨,期間李海一直絕食,惡人對其進行了野蠻灌食,把李海的口腔插的流血、腫脹起來,說話困難;

二零零六年四月,李海看到王英傑、李鐵正在打法輪功修煉人夏永,前去制止,於是王英傑、李鐵、樊利軍、王繼文又把李海打倒在地,一頓拳打腳踢,並撕碎了他的衣服,當時 李海左側軟肋被打斷,身體出現多處傷痕。二零零九年七月,李海絕食,以此抵制監獄不讓吃飯的迫害被獄卒多次毒打。

16、於良斌,七十一歲, 黑龍江省農科院綏化農科所研究員,省級水稻專家、省傑出青年、科學研究項目評審委員會委員,二零零七年八月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六大隊。二零零八年十二月 先後兩次被大隊長李維楠打耳光、用對講機打臉,把牙打壞無法吃飯。獄卒李維楠每次都在叫喊,我叫你們煉功,有時間我非得好好整整你們;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二 日李維楠喝了很多酒,又來行惡,當時他讓於良斌到學習室唱邪黨歌曲並大罵師父和大法,並狂叫,我父親七十六歲他要煉法輪功我就把他打死。你們把我做的事從 我家一樓到四樓都貼滿了,你們什麼時候把貼的真相都整沒了我什麼時候不整你們。說完踹了於良斌一腳,並瘋了似的打了兩名包夾的犯人。

17、張奎武,黑龍江省泰來縣人,二零零九年五月初,因和劉志高不穿囚服,又拒絕在自己的衣服上打「犯」字,被獄卒打倒在走廊裡,不讓吃飯,並在烈日下暴曬。六月份,李維龍對他們連踢帶打,把他們打倒在地不停的翻滾。

18、 鄧青山,男,五十五歲,家住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富裕縣。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七日被綏化地區肇東市法院非法判刑八年;

二零零七年因不配合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 害,拒穿囚服,獄警就把他所有的衣服全部剪碎燒掉,面對唯一能夠遮體的就是一套囚服,鄧青山硬是不穿囚服,而後拿起了床單,披在身上好多天。

二零零九年六月三日,富裕法輪功修煉人鄧青山不按獄卒要求,不穿囚服,被打倒在地上,頭部被打出兩個大包,一週內胸部不敢呼吸,打完後又被送進小號,關押十五天。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