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將在11日宣判翁山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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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8月10日訊】緬甸法庭將在8月11日對緬甸民主領袖翁山蘇姬的案子進行宣判。宣判日本來定在上星期五,後又更改成11日,但因為涉案的美國被告仍在住院,宣判可能再次推遲。

翁山蘇姬被緬甸當局指控犯有違反軟禁規定、接待外國人兩項罪名。外界一般預期,翁山蘇姬將會被判有罪,而最高刑罰是入獄五年。

今年5月3日,一名美國男子耶託游過茵雅湖進入了翁山蘇姬的住所,並在屋內躲藏三天,於6日清晨游泳離開時被捕。緬甸政府稱,翁山蘇姬擅自將耶託留在其住所,此舉違反了軟禁條款。

在過去的19年中,翁山蘇姬受到軟禁和關押的時間超過13年。她的軟禁期原本在今年5月27日屆滿。

緬甸軍政府稱為了防止11日示威者的抗議造成嚴重暴亂,提前警告示威者不要製造騷亂並表示軍政府已經做好了鎮壓準備。

宣判本來定在上星期五,但法官說,他們需要更多時間來理清法律問題,所以把宣判日期改在星期二。

而一再拖延宣佈審判結果被視為是緬甸軍政府在抑制翁山蘇姬的行動,以確保她和她的反對黨不能在明年的選舉中發揮作用。

外交官及官員指出,由於被告耶託的癲癇症一再發作,目前仍在醫院留醫,這可能使法庭再次延遲宣判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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