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女記者著長褲案 法官延期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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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8月4日訊】(中央社蘇丹喀土木4日法新電)因穿著長褲而面臨40下鞭刑的蘇丹女記者案,法官今天決定延期審判。法庭外今天聚集數百名示威群眾,遭到警方以催淚瓦斯驅離。

律師表示,法官決定將本案延至九月審判,以裁決也是聯合國工作人員的魯布娜•胡笙(Lubna Ahmedal-Hussein)是否享有司法豁免權。

三十多歲的胡笙被控在公開場合穿著不雅,她上月與另外12名女性在喀土木一家餐廳因穿著長褲被捕。

胡笙表示,她願意接受審判,挑戰對穿著「不雅」服飾者罰以鞭刑的法令。她上週在公聽會上表示,她願放棄聯合國豁免權。

她的辯護律師團顯然不同意這項說法。一名辯護律師說,胡笙擁有豁免權,並要求法官不要理會胡笙的聲明。

他表示,在9月7日下次開庭前,法官將這個問題交由蘇丹外交部處理。(譯者:中央社羅苑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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