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燕益控工信部長濫用職權等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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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8月1日訊】7月30日,北京律師謝燕益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提起刑事控告,就工信部《關於計算機預裝綠色上網過濾軟件的通知》,控告李毅中涉嫌犯有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和顛覆國家政權等罪。

謝燕益律師告訴本臺記者,刑事控告狀以特快專遞方式寄給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應該在8月3日交到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項明檢察長的辦公室。

謝燕益律師指出,綠壩軟件的兩項功能無異於第一非法剝奪、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第二非法隱匿、毀棄公民接收信息的內容並侵犯個人隱私﹔第三干涉監控公民的電子通信,侵犯公民通信秘密。

即使綠壩軟件在全社會一致反對下最終未能實施,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份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之規定,李毅中利用手中權力,意圖剝奪侵犯每一個公民通信自由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而其犯罪性質不能因其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而有所影響也並不能因其以公權之名施行而有所改變,相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卻正因其掌握重大公共權力、承擔重大社會責任在沒有法律依據、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肆意支配公權力而應作為較嚴重之事實情節加以考量。

謝律師指出,李毅中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法律授權的情形下,非法不當利用其工信部長權力,其行為一旦實施將會徹底破壞憲法關於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依法管理國家權、言論表達權、通信自由權、批評建議權、文化研究交流權(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七條)等各項基本權利將被嚴重剝奪。李毅中涉嫌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罪。

最後,謝律師指控李毅中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他說,作為國家工信部長的李毅中無視憲法法律、未經民意考察、譖越人民主權,妄圖通過信息控制的方式以達到對專政主體的人民進行管制,人的權利和自由與生俱來,工信部長的所作所為對民是苛政,法律上是犯罪,政治上是反動。是對現時國體即政權性質的徹底顛覆。

謝律師認為李毅中構成多項犯罪,應該受到刑事審判,因此提起刑事控告。

謝燕益律師最後表示,由於北京司法當局以年度考核不通過讓律師無法執業,但作為公民有責任和義務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實行。謝律師說自己相信人性能夠戰勝邪惡,但需要一個很艱難的過程,他會繼續主張權利,希望媒體持續關注事態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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