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8月1日訊】美國猶他州平原城那位和警察上演一常低速追車戰的7歲小男孩,現在又和父母一起上電視了,他說爸爸媽媽現在罰他四天不能看電視、玩電子遊戲。
1位7歲的男孩開著父母的車搖搖晃晃的和警察展開一場低速追車戰。
當時這位名叫普萊斯頓的男孩告訴警察,天太熱了,他不想去教堂,所以偷開著車跑回家。
現在男孩的母親告訴我們另一個原因,梅蘭尼說:“他後來告訴我們,他只是想知道開車的感覺。”
那天,警察門接到好幾個投訴電話,說有一個魯莽二奇怪的司機的開過10個街區,車在路上編麻花,而且路過停車標誌時也不停車。
警方介紹說,普萊斯頓太矮,夠不到腳踏板,而且當時車速最高為每小時45英里(72公里)。
普萊斯頓的父親丹尼爾則慶幸沒有人受傷。他說:“你看他直接穿過那些停止標誌,這都可能釀成悲劇,不僅是對他,而是對其他人。”
調查人員表示,該名男童年齡太小,無法對自己的犯罪行為負責,不能對他進行起訴。
聽聽普萊斯頓怎麼說:“我被罰了,從明天開始連續4天,沒有電視!沒有視頻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