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9日訊】(中央社喀土木29日法新電)一位蘇丹女記者因穿著「不雅」,違反伊斯蘭法律,今天準備挨鞭40下。先前已有10名女性因類似罪名而遭受鞭刑。
這位女記者叫魯布娜.胡笙(Lubna Ahmed al-Hussein ),在左派報紙「沙哈法報」(Al-Sahafa)擔任記者,並為聯合國蘇丹派遣團媒體部門工作,本月初在喀土木(Khartoum)被撞見穿著長褲而遭逮捕。
胡笙昨天告訴法新社:「我接到當局一通電話,通知我今天上午10時(格林威治時間上午7時)必須出庭。」
胡笙發函其他記者,邀請他們出席她的審判,並旁觀她受刑。她在邀請函中表示:「讓外界知道即將發生的事情,是很重要的。」
她說:「他們將鞭打我40下,並罰款250蘇丹鎊(100美元)。」
胡笙表示,本月3日她在一家餐廳用餐,之後警察出現,命令13名穿長褲的女性隨他們前往警局。
戴著伊斯蘭頭巾的胡笙說,其中10名女性兩天後又被叫到警局,各被鞭打10下。
這些挨鞭的女性包括來自蘇丹南部的人。當地居民信奉泛靈論和基督教,沒有實施北部的伊斯蘭教法。
另一名女記者哈巴尼(Amal Habbani),因為撰文譴責胡笙所受的待遇,也遭到警方制裁。
胡笙被捕後,哈巴尼在當地報紙Ajrass Al-Horreya寫了一篇文章,標題為「魯布娜,一個女人身體被貶抑的實例」。(譯者:中央社實習編譯孫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