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27日讯】据美联社报导,浙江石浦市3000多村民举行静坐示威,抗议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而得不到合理补偿﹔10名村民在星期六与警察的冲突中受伤。
美联社援引“香港人权民运信息中心”的消息说,石浦市村民所举行的静坐示威已经持续了将近一个星期。示威是由一宗320公顷土地的交易引起的。这片土地本来由村民们租给了一家盐业公司,最近却被卖给开发商建科技园。村民们说,在地方官员所策划的这宗土地交易中,他们所得到的补偿低于时下的市价。
据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报导,旅美劳工权益活动人士刘念春表示,在中国农村,村民的权益受到侵犯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没有自己的组织﹔他们举行示威抗议是正当的:
“有这样的事情就会有冲突。比如它要收购土地,实际上关系到村农民的最根本的利益了。对于他来说,面临以后的生存问题了。这个钱只能让他维持一段时间,不能解决生活的根本问题,他当然得抗议了。”
“政府实际上在解决过程中不代表农民的利益。你比如说,给了50万或者说100万也好,可是这100万到你手里边能有不多少?可能这100万到农民手里可能就剩10万了,那90万跑哪儿去了?农民的话他不清楚呀,不清楚那肯定得抗议。”
浙江作家昝爱宗表示,“石浦市那个地方我以前去过,那个地方的老百姓是比较硬的,那个地方也经常发生一些小规模的冲突。”
这位作家说,在一般情况下,土地价格参照地区平均价确定,但是地方政府要从中提成:
“一个项目大约能卖多少钱?科技园他能付多少钱?政府它会拿走一些钱,然后给老百姓一部分。”
昝爱宗说,“老百姓是有使用权的,因为没有所有权,就是使用权。比如他承包土地,一签就是30年。在这30年之内,他有一个绝对的使用权。当然了,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或者是公共项目,可以要求他们让步。如果能给农民保证30年内这个地就是给你使用的, 谁也不能动,如果你要动的话,必须要跟老百姓平等地坐下来谈判。比如你用我的,可以,老百姓说我收租金,我不卖给你,我那个还剩30年,我30年我就租给你30年,你给我多少钱?这样就能保障农民的权益,就会得到保障。30年内只要老百姓不同意,你就不能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