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紅利超過一年以上 英國銀行將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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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7月21日訊】(中央社倫敦21日法新電)英國報紙報導,英國的金融主管機關已經警告各銀行,如果他們同意支付其主管超過一年以上的紅利,將會面對高額罰款。

  「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報導,「金融監理署」(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發函給40家銀行及金融業的執行長,警告他們,以長期保証薪酬吸引明星交易員的作法,可能使他們違反新法規。

  由於去年全球金融危機中,納稅人必須付出數千億英鎊為銀行紓困救援,因而激發出這些關於薪酬的新法規。

  「衛報」(Guardian)報導,在信中,金融監理署署長桑茲(Hector Sants)要求這些公司在10月底前提報其薪酬政策,以便該署查核是否符合新法規。

  信中說,「我要特別提請大家注意一個事實,保証發放紅利期限在一年以上者,可能不符有效風險管理。」(翻譯:中央社蔡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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