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15日訊】被敲鑼打鼓送走的第一批蠢才,為官商勾結與民爭利貢獻了最大的利潤,卻教育了後來人,在動遷組規定的安置標準中,存在著巨大的泡沫和彈性,廉價的表揚代替不了金錢的實惠,越來越多的被拆遷人看出了貓膩,學會了討價還價的本領,不斷提升產權的價值。
在利益的驅使下,騙不了就恐嚇,閘北區房地局胡金根代表政府發裁決,裁決的前提是多次協商無結果,從1999年11月6日中房動遷組進駐到2000年5月15日前總共談兩次,第一次在家中,動遷組曲華給出價錢〔我夫妻、兒子、(有結婚證書)女兒、(有結婚證書)〕十六萬,我沒有同意,我傢俬房是48年建造,共四間37、38、39、40號,己經傾斜,靠37號,40號兩座山牆支撐,39號40號被折遷人搬走後,我與動遷組及折房隊協商,他們答應對39,40兩房只掀屋頂,撬地扳,折門窗.不動牆壁和房樑柱,2000年4月24日下午4時我像往常一樣準時回家,看見折房隊長帶領二十多民工要折39,40號房,當我上前阻止時,被折房隊打昏送閘北中心醫院急救(有芷江西警署開具的驗傷單及醫療單據),派出所以此為由強行介入,通知我和動遷組在派出所第二次協商,我要二十萬,動遷組徐海說是無理要求,拍案離場,接著房地局胡金根發到我家一張裁決書,〔內容是經過多次協商無效,將我全家三戶裁決到南大路三室一廳〔(當時市場價值十萬左右,與曲華口頭答應相差近六萬),此書在強遷時與財產一起被毀於廢墟中〕當時我很納悶,明明只有一次協商,連派出所的一次算上也只有兩次,怎麼變成多次協商?原來這是動遷組造假手法之一﹔經過你家門口看見你算一次,看見你打個招呼也算一次,由於經過裁決前後的財產差價巨大,動遷組曲華答應的16萬與裁決的住房實際價值相差整6萬,被拆遷人往往迴避裁決,一張裁決書可以嚇走一大批被拆遷人。
改革開放後的人民學會了思考,為甚麼都是老實巴交的人被裁決?為甚麼只裁決老百姓不裁決動遷組?幾次裁決後看出了貓膩,被折遷人主動申請裁決,政府機關裁決手段失靈了。基地拆遷陷入停頓狀態,面對一天二輛桑塔納轎車的昂貴費用,官商勾結走極端——強遷。
待續
上海維權訪民杜陽明200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