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3日訊】據四川省公安機關通報,成都“6.5”公交車燃燒案已告破。此案是一起特大故意放火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張雲良已當場死亡。但通觀整個報告,有民眾發現很多疑點,令整個破案漏洞百出。
新民網消息,現已認定成都公交車燃燒事件為一起故意放火刑事案件,燒死在車內後部的張雲良是故意放火案的犯罪嫌疑人。
據警方介紹,今年62歲的張雲良是江蘇省蘇州市人,案發前暫住成都市。他在江蘇原籍嗜賭,長期不務正業。2006年到成都後,經濟來源靠女兒資助。2009年,女兒因其又嫖又賭,減少了給他的生活費,張雲良遂多次以自殺相威脅向家人要錢,並流露出悲觀厭世的情緒。6月4日,其與女兒通話中表示“明天我就沒有了”“跟別人死的方式不一樣”等內容。6月9日,其家人收到了張雲良案發前從成都寄出的遺書。
警方表示,6月5日7時40分左右,張雲良攜帶裝有汽油的塑料桶在9路公交車天回鎮始發站上車。有乘客證實當車輛由北朝南向城內方向行駛至三環路川陝立交橋處時,張雲良在車內傾倒所帶的汽油,並點燃引起車輛燃燒。
張雲良所坐位置的地板上有汽油向車頭方向擴散型流淌痕跡,該區域燃燒程度最嚴重,被認定為點火區域。車輛起火的中心區域只有張雲良的屍體,屍體旁提取到一枚打火機防風罩。屍體倒地的姿勢和朝向表明,著火後張沒有主動逃生意願。
報告公布後,有民眾通觀整個報告,發現證據明顯不足,不少地方都是公安自己的推斷,整個破案漏洞百出。網民列舉多個疑點發佈在各大論壇:
1。最有力的證據就是遺書,為甚麼不肯公開遺書的掃瞄件給大家看?有甚麼好隱瞞的?既然上月9號就收到遺書了,怎麼一直不說?
2。就算遺書和電話裡有自殺傾向,也沒有說明要用這種方式自殺。悲觀厭世成天鬧著要自殺的人多得是,又有幾個真的去自殺的了?是不是都要報案?
3。打火機帽被找到就算是證據嗎?十個男的八個要抽煙帶打火機的,這算甚麼證據?
4。為甚麼解釋不清楚車門打不開?“嫌疑人帶汽油上車”和“車門打不開”有因果關係嗎?
5。為甚麼汽油點燃卻不是馬上燃燒而是先冒一陣子煙?世界上有這麼怪的汽油嗎?
6。若是打翻了汽油再點火,應該整車人都聞到濃烈的汽油味,會馬上群呼停車,但倖存者中為甚麼沒有人反映這一過程?
民眾指出,死人口裡無招對。把責任推到死人身上,公交公司就可以賴到傷者們的巨額治療費了。對公交公司最有利,官們又可以掩蓋自己管理不善的責任了
6月5日8時許,在四川省成都市三環路川陝立交橋進城方向下橋處,一輛9路公交汽車突發燃燒,造成乘客中27人死亡、74人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