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7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唐琪薇報導)原浙江臨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程凌征因為貪污受賄受審。具有諷刺意義的是,程凌征曾擔任臨海市作家協會理事會副主席,是一位小有名氣的「反腐作家」。
據浙江在線6月30號的消息,原浙江台州臨海市城市行政執法局長程凌征,因涉嫌受賄罪,於6月29號站在了臨海法院的刑事審判法庭上。程凌征先後擔任過臨海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臨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據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09年3月,程凌征利用職務便利,先後非法收受賄賂合計超過人民幣11萬元。
記者致電臨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電話無人接聽。記者又致電臨海市政府值班室。
記者:「你們臨海市有一個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局長被抓起來了,是不是?」
城管局:「哎,你要不明天跟我們的外宣辦聯繫吧,我這個情況不熟悉的。」
軍人出生的程凌征還是一位反腐作家,先後撰寫了二十餘部長篇小說。其中《官運亨通》、《位高權重》、《天地作證》等三部反映官場生活的反腐小說更是讓程凌征名噪一時,被人稱為「反腐作家」局長。但是,難擋金錢誘惑的程凌征最終成了自己筆下的反面人物,淪為階下囚。無獨有偶,山東齊河縣原縣委書記、被人稱為「詩人縣官」的李風臣,不久之前也因為貪污受賄被判無期徒刑。
前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昝愛宗表示,所謂的文人頭銜,並不能制約這些官員對物慾的貪婪,因為他們的主要工作是當官而不是作文,所以他們不會在乎文人的清譽、作家的名聲。昝愛宗說,在他看來,人格分裂的程凌征也不可能寫出什麼好的作品。
昝愛宗:「因為他做的事情是不能寫出來的。他今天拿了來二萬塊錢,明天又拿了兩萬塊錢。他沒法寫出來,一寫出來就變成一個罪證了。也可能他就露餡了,也可能被抓起來了。人格分裂嘛,內心是比較焦慮的、或者是比較浮躁的、比較痛苦的。他怎麼能寫出好的東西呢?」
據報導,程凌徵收受的8筆賄賂,除一筆是廣告公司送的,其他7筆都是下屬送的,希望在工作安排上得到局長關照。昝愛宗表示,現在的中國社會,向官員行賄已經是家常便飯,不但數額巨大而且花樣百出。消除腐敗問題的關鍵,還是要從制度上來根治,真正做到對執法人員監督到位。
昝愛宗:「他手中的權利要公開,他要批准的這些項目全部都公開、要公示。公眾有知情權。第二個嘛,就是他個人的財產都要公佈,比如他一個月多少工資?他的家人都在幹嘛的?他的房子在哪裡?」
湖北省維權人士姚立法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也表示,要解決貪汙腐敗現象,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權力的來源要有合法性。
姚立法:「還是在高層,還是在基層,很簡單啦,權力要受到監督、權力要受到制衡。這個根本點就是說人民當家做主,主權在民。」
有報導說程凌征在接受審判時當庭痛哭。他在懺悔書中表示,走到今天的地步是因為自己不懂法,在金錢、友誼、人情面前,沒有把好關,他沒意識到收下屬這麼點錢是受賄。姚立法表示,程凌征其實也是中國當今社會制度下的受害者。
姚立法:「他真的是一個受害者。在中國目前的這個制度下,手中有權力的人不腐敗才怪!而不腐敗的人不可能掌權,更不可能得到提拔。」
據報導,公訴人請求臨海法院以行賄罪判處程凌征7到9年有期徒刑。法院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