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拆迁人!—某县土地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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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27日訊】名为:“不,是好人”的网友,在互联网上发帖报料一宗某县土地储备中心强制拆迁民房的事件的过程,以下就是转自大陆网站的该贴全文。

偌大的中国到底还有没有人管的了它?

违法行为如下:

1.拆迁安置房是抵押给银行的,拆迁过程中未向被拆迁人告知.

2.在签约过程中,被拆迁人方已签字,拆迁人工作人员发现有些条款对其不利,当众撕毁协议.并要求被拆迁人在新的协议上签字(政府用老百姓的钱养活着如此这般对待老百姓的"人"?悲哀,说他们是人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3.违法公证,重新签定的协议正本双方已签字,拆迁人又私自增加附件(附件只有拆迁人方的签字).公证处居然会敲章.

4.被拆迁人,在腾空后多次要求交房,均未予理睬(原因就在上面说的第一条内,无房可交)

5.由于已超过交房期限,被拆迁人无奈又将已腾空的室内物品搬回拆迁屋,并住回该拆迁屋.后来拆迁人要求被拆迁人搬出,被拆迁人要求拆迁对违约 行为进行合理合法的处理,拆迁人不予处理.数日后的早晨,有一伙不名身份的人对拆迁屋进行强制拆除,毫不顾被拆迁人全家的生命财产安全.被拆迁人慌忙逃 离,人身虽未受到伤害,但家中财物来不及搬出,对拆迁人员询问后得知,他们正是拆迁人指派的.(草菅人命) 被拆迁人多方求助均未得回复.

6.此后数月被拆迁人尽然收到法院传票,成了被告.理由是腾空后又搬回.(至此无语了)

7.法院对此案的判决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居然是被告输,判决结果如下:尽快腾空,并交诉讼费5000余元人民币.(挖哈哈哈)

8.被告即被拆迁人由于不服,但又无力承担诉讼费,只得向12345县长热线反映,未果.法院在判决之后的15日,未接到被告的上诉.对拆迁屋 内财物进行登记腾空,被告发现原来的家用电器及经营设备 商品已被洗劫一空(被拆迁人原先在楼下自行车库内开了一家拍证件照和网络维护的工作室,这也是这一家人的唯一经济来源.损失财物大致有:家电有冰箱彩电洗 衣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各一台等,商品及经营设备有,中央处理器数十块,待修电脑1台,喷墨打印机2台,出租出售的照相机10几部,其他电脑配件,软件 等)

9.法院在拿到拆迁屋的土地房产及契证后,不及时给被拆迁人,理由是诉讼费未交.(被拆迁人最近一次找到县长热线时提出法院扣证,法院才将证件交给了被拆迁人)

10.土地储备中心的主任甚至在电话里对被拆迁人叫嚣道:"你在无理取闹,我马上叫一班人去你家"(纯黑社会性质.原因可能是被拆迁人多次上访,县里给他施加压力了.)

有意提供帮助的人士可联系EMAIL:ld80@vip.qq.com

下面是拆迁现场的几张照片

轉自大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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