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23日訊】(美國之音記者燕青報道)總部設在美國的關注中國事務、尤其是政治犯的組織“對話基金會”(The Dui Hua Foundation)公佈消息說,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檢察院對一名藏族導遊判處了三年有期徒刑,罪名是煽動分裂國家罪。分析人士說,這一案件的定案和判決過程,顯示出中國官方控制藏人和外界溝通的程度。
雲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和雲南省高級法院對貢保才讓發出的起訴書和刑事裁定書表明,這位年僅32歲的藏族導遊於去年三月23號遭到刑事拘留,一個月後被正式逮捕,2008年九月19號,雲南方面對貢保才讓進行了正式起訴,並於12月27號對他做出了犯有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刑事判決。
雲南省高級法院的刑事裁定書說,被告人貢保才讓對判決不服,提出上訴,但是雲南省高級法院經過閱卷之後,認為事實清楚,決定不再開庭審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話基金會公佈案件細節*
總部設在美國的對話基金會香港辦事處負責人羅森斯威格(Joshua Rosenzweig)星期二從香港對美國之音說,貢保才讓在香港的一位友人為該組織提供了這一案件的來龍去脈。
他說:“我們是從貢保才讓的一個朋友那裡得到這些文件的,這個朋友一直和他的親戚有聯繫。”
羅森斯威格介紹說,貢保才讓的這位朋友是一位西方人,目前住在香港,他是雲南省對貢保才讓的起訴書裡面提到的幾位人士之一。
起訴書和最後的刑事裁定書說,2008年三月16號到三月18號期間,被告人貢保才讓通過互聯網和手機,向六名境外人士發送了有關“3·14事件”“歪曲藏區社會穩定事實真相的煽動性郵件、信息。”
去年三月,拉薩以及其他省市的藏人居住區發生了較大規模的藏人抗議活動,國際媒體報導說,中國政府對抗議活動進行了嚴厲的鎮壓。有關的報導和消息引起了國際社會對西藏、以及漢藏關係的進一步關注。
*人權組織:貢保才讓從未參加藏獨活動*
對話基金會香港辦事處的負責人羅森斯威格說,貢保才讓此前從來沒有參與過任何和西藏獨立有關的活動,他只是一名頗有名氣的藏區探險導遊;對他的指控和判決,充分顯示出中國當局對藏人和外界接觸,是多麼的敏感;而且從這一事件中可以看出,對所謂觸犯法律和條例的人,處罰措施的嚴厲程度。
他說:“這個案子從幾個角度來看,都很值得關注。首先,這是我們迄今知道的、來自云南藏區的第一個由於煽動分裂國家罪而被判刑的案子,要知道,雲南藏族自治州通常不屬於是比較動蕩的藏人居住區。”
他說,根據中國當局的指控,貢保才讓只不過是發送了一些電子郵件和手機短訊而已,因此就被判處三年徒刑;不知道當局是如何“截獲”貢保才讓發出的電子郵件和手機短訊的,但是從這一案件也可以看出,中國內部、尤其是西藏地區,普通民眾要想把信息傳遞到外部世界,要冒多大的風險;這也是為什麼外國記者、甚至旅遊者,要從當地民眾那裡得到一些信息,是多麼地難。
雲南省高級法院對貢保才讓的起訴書和刑事裁定書說,在審理過程中,公安機關出具的偵破報告材料、手提電腦物證照片以及對手提電腦所作數據勘驗堅定書、遠程勘驗報告、對移動電話所作的堅定結論、(外文電子郵件和短訊的)翻譯報告,等等,都被用來作為證據;而且貢保才讓的IBM筆記本電腦和諾基亞手機一併被沒收。
對話基金會的羅森斯威格說,希望通過媒體報導以及各界的關注,能夠讓貢保才讓等政治犯在獄中得到相對人道的待遇,進而能夠減刑,或者是提早釋放。
貢保才讓曾經在互聯網上刊登出一個五分多鐘的短片,以照片集錦的形式,向家人和朋友介紹了他在雲南香格里拉地區做導遊的剪影。從照片當中,可以看出,他熱愛自己的工作,並為當地的景色和人情感到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