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6月17日訊】備受矚目的「鄧玉嬌案」,6月16日上午11點在湖北省巴東縣人民法院一審結束。合議庭當庭宣判,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可以免除處罰。相較於北京青年楊佳殺警被判死刑的結果,鄧玉嬌可以說是中國民間力量抗爭成功的罕見個案。但「定罪免罰」的結果,仍然引起不少爭議,有學者指出,這只是中共陷入進退兩難的決定,而鄧玉嬌案還是有諸多事實沒有澄清,北京資深媒體人凌滄州更直接了當地說,這是在「玩弄民意」。
據中國媒體報導,「鄧玉嬌案」庭審於上午8點30分在巴東縣法院第一法庭開始進行。鄧玉嬌頭紮馬尾辮,身著白色T恤、深灰色七分褲,出現在被告席上。她身體略顯虛弱,整個庭審期間,鄧玉嬌說話不多,聲音也比較小,但思路很清晰。這是她近一個月來被監視居住期間,首次面對公眾。
據旁聽庭審的現場人士介紹,鄧玉嬌的辯護律師汪少鵬、劉鋼為鄧玉嬌做了無罪辯護。經過近一個小時的法庭辯論後,法官於上午11點宣佈判決結果,指出鄧玉嬌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屬於防衛過當﹔而鄧玉嬌屬於能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又有自首情節,所以對其免除處罰。
旅居澳大利亞的著名法學家袁紅冰教授,在得知鄧玉嬌案一審判決結果後表示:「這樣一個判決,恰恰體現了中共暴政所處的進退兩難的局面,事實上在三個中共狗官對她進行性強迫的過程中,憤起反抗,乃是行使在暴政前的自立權,按照中共暴政的本性,它們是要致以重罪的,但是由於鄧玉嬌案件引起廣泛的關注,激起了人們極大的義憤,在這樣大的壓力下,儘管認定鄧玉嬌是有罪的,儘管污衊鄧玉嬌精神上有甚麼障礙,還是不敢啊判鄧玉嬌予重罪。」
鄧玉嬌公民後援團成員、北京資深媒體人凌滄州認為,這個判決是在玩弄民意:「我只有一句話,就是真相和正義依然遙遠。這個結果最後鄧玉嬌還是有罪的,而且她神智有問題的。是玩弄民意吧,它既對民意進行了退讓,也還是在玩弄民意,真相還是沒有顯現。」
青年網民後援團聯繫人巴忠巍則說,玉嬌案不是法律公正下應有的現象:「它是一種民意妥協的結果,因為在事實有些東西不清楚的情況下,做出一種判決結果,很多時候很模糊,就是缺乏那種法律判決的一種基礎。」
另有在場旁聽人士透露,庭審過程中沒有出示任何人證物證。
據《財經網》記者了解,巴東縣法院一號法庭能容納50多名旁聽人員,但現場只允許新華社、人民日報、湖北衛視、恩施電視臺、長江巴東網等八家媒體進行旁聽﹔其他媒體的旁聽申請,巴東法院一律以旁聽證發送完畢為由拒絕。
此外,500多位聲援鄧玉嬌的民眾在開庭當天趕赴巴東法院,遭到警方的攔阻,據說志願者領隊羅加久目前已失去聯繫。
一審判決結果還沒有真正生效,律師指出,10天之內鄧玉嬌不打算上訴,檢察院也不抗訴,鄧玉嬌才可獲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