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會提制裁案 嚴禁北韓出口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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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6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10日專電)北韓核爆,歷經兩週多磋商後,聯合國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難得步調一致,今天向安理會遞交嚴厲制裁北韓新決議文草案,實施金融制裁並嚴禁北韓出口武器,12日可望進行表決。

新決議文草案擴大安理會2006年通過制裁北韓的第1718號決議文的範圍與強度。除了英、法、美之外,也獲得中國與俄羅斯的支持,咸認應對北韓核爆案做出制裁。

在北韓5月25日進行地下核爆後,美國、中國、英國、法國、俄羅斯、日本、南韓等,經過17天磋商討論後,上午正式向安理會其他成員國提出制裁北韓新決議文。

安理會本週五(12日)可望表決新決議文草案,儘管北韓8日做出判處兩位美籍女記者12年勞教的突發案件,讓安理會處理北韓案更形棘手,但從五大常任理事國提交的決議文內容,安理會通過草案可能性很高。

美駐聯合國大使萊斯(Susan Rice)表示,安理會若通過新決議文,將清楚告訴國際社會,北韓的核爆行為「是不可接受的,必須付出代價,北韓必須無條件回到談判桌,否則後果將很嚴重」。

俄羅斯駐聯合國大使朱爾金(Vitaly I. Churkin)則說,嚴厲制裁北韓情非得已,但我們面對的是核武擴散問題,必須傳達某種政治訊息及做出必要的處置。

新決議文草案比第1718號決議文,擴大加強對北韓的制裁範圍與力道。新草案內容全面禁止北韓出口武器,除了小型武器或輕兵器之外,嚴禁北韓進口武器。

草案同時增列之前沒有的檢查措施,各國可在各自管轄範圍內檢查及收繳北韓的禁運物資,也可在公海上檢查涉嫌載送禁運品的北韓船隻,各會員國也有義務讓懸掛自己國旗而有疑問的船隻接受檢查。

此外,草案還就金融方面做出制裁規範,包括防止資金流入北韓,用於飛彈或其他核武等活動。

對於安理會新決議文草案,北韓駐聯合國大使尚未有正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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