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周盈成日內瓦29日專電)泰國法院今天判決軍警不必為四年半前泰國南部一起示威事件中,78名被捕者在運送過程中疑似悶死的案件負刑事責任,國際法學家委員會(ICJ)對此表達不滿。
ICJ亞太地區主任諾曼(Roger Normand)在聲明中指泰國南部宋卡(Songkhla)省法院的判決「令人驚訝而難受」。ICJ呼籲泰國政府進行迅速、公正而獨立的調查,追究包括指揮官員在內一切相關人員可能的刑事責任。
這起案件發生在2004年10月25日,泰國南部的塔克貝(Tak Bai)警局外發生回教民眾大規模示威,軍警開槍鎮壓後,逮捕了約1300人,將他們反綁雙手,成堆成疊地塞進卡車,載往約150公里外的一處軍事基地,到達後發現有78人已在途中窒息死亡。
根據當時的媒體報導,當天的法醫檢驗鑒定,這些死者大部分因為押解過程中氣溫升高、通風不夠而窒息死亡,另有少數因為過度疲勞或驚厥而亡。
但宋卡省法院判決認為軍警是合法執行任務。據「曼谷郵報」(Bangkok Post)報導,法院指當時是在緊急法制施行其間,軍警執行任務不受民事、刑事追究和紀律懲罰。
據ICJ引用的判決書內容,法院認為當天情況混亂而緊急、塔克貝警察局空間有限、壓制住示威後時間已晚,無法調用更多卡車、路途遙遠、天氣和路況都不佳;基於這些原因,法院表示,若沒有進行這一運送作業,情況會更糟,將發生難以預料的後果。
ICJ批評,法院未查明致死的詳細原因,且似乎把軍警的一切作為都視為必要而正當,ICJ對此感到失望。
ICJ是一個總部設在日內瓦的非政府組織,由全球60名重要法學家組成,現任會長是前愛爾蘭總統及前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羅賓遜(Mary Robin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