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公檢法酷刑折磨栗志剛 圖謀判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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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22日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法弟子栗志剛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被當地公安綁架後,遭受了嚴重的酷刑折磨,原本健康的他高燒不退,後轉成肺結核病。哈爾濱市南崗區公安分局至今拒不放人,還將所謂“案卷” 上報,圖謀通過法院進行非法判刑,進一步迫害。

栗志剛,男,三十八歲,1996年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投資專科學校畢業,本科學歷,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在家中被破門而入的警察綁架。當日上午十時許,哈爾濱市公安局的610辦公室、南崗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興派出所等十多個便衣警察,闖到哈爾濱市投資專科學校家屬區六樓栗志剛家門,在自放鞭炮、敲管子的聲音掩蓋下,用電鑽破壞防盜門後闖入。當時栗家有栗志剛等八人,均被警察強行錄像、照相、搜身、搜包,並被倆倆銬在一起。其中一人不配合警察銬手銬,質問“我們犯了甚麼罪這麼對待我們”,立即遭南崗分局國保大隊 警察隊長王立國拳打頭部。警察對房間進行全面翻抄,卻始終未出示搜查證。僅 警察王立國晃了一下他的警官證。栗志剛等八人被 警察用警車及栗志剛的微型車分批劫持到和興派出所。

之後,警察將栗志剛非法關押到南崗區看守所﹔三月份將他劫持到哈爾濱松北區進行所謂的“外審”,南崗國保大隊警察指導員周某,對栗志剛酷刑逼供,包括灌芥末油等殘暴手段折磨栗志剛,導致栗志剛出現高燒不退的症狀,送哈爾濱市傳染病醫院進行檢查,確認為肺結核。

原本健康的栗志剛,被非法關押四十五天後,身體狀況令人堪憂。南崗區國保大隊警察王立國對栗志剛的嚴重病情視而不見,還積極拼湊的材料上報,圖謀判刑迫害。

栗志剛家屬聘請律師為親人討公道,警察極力阻擾律師會見栗志剛,並不斷對律師發出威脅恐嚇。在栗志剛病情不斷惡化的情況下,國保的人終於同意家屬聘請的律師會見栗志剛。會見前,南崗國保大隊副隊長警察黃耀彬警威脅律師說:“該說的就說,不該說的別說,別像韋良月那樣,最後連律師都做不成。”(註:律師韋良月因給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而觸怒了中共當局,在二零零九年律師執業證書年檢註冊時,被強迫辭去律所主任職務。省、市、區三級律師管理部門都說是恐懼“六一零”非法組織的恐嚇。)

四月十四日,南崗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退回栗志剛冤案卷宗。但南崗公安分局警察仍然繼續上報偽造的材料,非要置栗志剛於非法判刑的死地。目前所謂卷宗已到南崗區法院。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法輪功學員栗志剛一案於2009年5月14日起訴至南崗區法院。受栗志剛母親的委託,韓志廣律師、江天勇律師作為栗志剛的辯護人先後於5月19日、5月20日與該案主審法官宋成章交涉要求複印案卷,由於宋成章蓄意刁難,至今律師未能複印案卷。

韓律師指出,卷宗材料是對整個案件的反映,律師需要了解全面的事實情況,而閱卷本身是個很簡單的事情,一般一兩個小時就夠了,他從業以來第一次遇到在閱捲上被刁難。

5月21日,記者採訪了已趕至遼寧丹東辦案的韓志廣律師。韓律師認為,該案主審法官宋成章一再出爾反爾,缺少誠言,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後天,對律師來說是一種欺騙,法官有義務保障律師辯護的權利,,也有義務保障當事人獲得辯護的權利,並且從經濟上為當事人考慮,減少他們的訴訟成本,如果無期限地等下去無疑會加重當事人的負擔,律師出於為當事人著想,此外還有其他法輪功學員需要幫助,律師決定先離開哈爾濱,大約一週後再與宋法官聯繫。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公安局電話(區號:0451):

哈爾濱市南崗區公安分局 地址:哈爾濱市先鋒路567號

分局局長韓峙:87664112

分局局長徐志剛:宅電-0451-53644618,住址:哈市南崗區瀋陽街5號4單元1摟1號

政保科王立國,國保大隊隊長辦公室:87664172、13354515677

局長87664112網監大隊 87664150教導室 87664149內勤 87664153信息 87664300

國保大隊副隊長:黃耀彬87664173

南崗看守所 武警崗 87664284,87664287

警察樊祥瑞、

檢查87664274

收押 87664275

值班87664282

接待87664289

辦公室87664290

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路派出所

所長馬良86306288,86318390,87664288。

副所長:苑冬彬86333747

教導員 87664277

副所長 87664276

內勤 87664281

警察王少華,警號:018516

警察佟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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