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坤原華盛頓21日專電)全美22位州檢察長日前聯名致函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敦請國務院向國會提出法律修正案,允許兩國引渡得根據「協定」,而非僅限於「條約」,以便美國與台灣簽署引渡協定。
連署函指出,近年來發生數起涉及金融犯罪及侵佔罪的台灣商人逃至美國的案例,但因台灣與美國並無引渡條約,因此無法要求美國將這些嫌犯引渡回台,繩之以法。
由於美國與台灣沒有外交關係,無法簽訂條約。這些檢察長敦請國務院向國會提出引渡法修正案,允許兩國引渡可以根據「協定」(agreement),而非僅限於「條約」(treaty)。
連署函說,如果引渡法獲得修正,美台即可簽署引渡協定,防止犯罪者以美國做為庇護地,也可防止這些人在美國犯下其他罪行。
參加連署的檢察長分別來自科羅拉多州、羅德島州、阿拉斯加州、加州、佛羅里達州、夏威夷州、愛阿華州、密西根州、密西西比州、密蘇里州、北達科他州、奧克拉荷馬州、賓州、南卡羅來納州、猶他州、華盛頓州、西維吉尼亞州和威斯康辛州。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處對這些檢察長的友好行動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