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為七名法輪功無罪辯護 法院理虧詞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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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20日訊】(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 5月19日消息)就河北省保定市易縣法院再次於5月8日對法輪功學員王德謙、李保金等7人進行的非法開庭審理一案,採訪了北京王雅軍律師。王雅軍律師表示,在這次非法庭審中,律師們依據法律條文逐一駁回了公訴人所有的指控,就信仰法輪功合法進行無罪辯護,公訴人理屈詞窮,直到庭審結束也未拿出新的證據。

在5月8日這次河北省保定市易縣法院庭審上,北京高博隆華律師事務所的王雅軍等二位律師及保定的李律師,三位律師在二審開庭辯護中為七名法輪功學員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王雅軍律師:因為事實不清吧!他們二審發回重審,然後我們等於重新開始一審做無罪辯護,所有的控訴罪都沒有事實依據,在我的庭狀就說了,沒有提供任何證據,他所提供的證據只是說他們出於法輪功的信仰,或者說他運用法輪功這種信仰來作的一些事情,而做的這些事情呢?屬於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的政治範疇,是一種合法行為,不應該受到刑事追究的,我們主要是從這方面來辯護的。

王雅軍指出當庭提出的所有控罪都沒有事實依據,法輪功學員向民眾講清真相的行為是符合憲法規定信仰和言論自由的範疇,是合法行為,依據法律法規應當維護七名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王雅軍律師:我想他們作為一個公民有接受辯護的權利,而我們作為一個律師呢?根據律師法規定,我們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利,這都是依法進行的,另外也可以讓大家知道,他們出於信仰,信仰自由是法律所保護的,讓更多人可以知道這一點,其實好多人,像公交法他們私下跟我們交流的時候,我就告訴他們沒有任何法律說法輪功是邪教。

因為我們依法接受委託來進行辯護,是法律保障的行為, 因此對辯護律師來說,我們經過對法律的理解和事實的判斷,對他們做無罪辯護,希望能夠讓法官真正的瞭解,被告人是無罪的。

據報導,易縣公、檢、法、司單位曾在2001年非法重判十三名法輪功學員,最長被非法判刑十五年,最少被判刑八年。在這次庭審中,王雅軍律師認為法官內心也相信七名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希望法官尊重公民的憲法權利,敢於面對他們自己的良知,實踐法治精神,判法輪功學員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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