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20日訊】
在中國,飆車撞死人兩天后才被拘留;
在中國,銀行行長打人被拘留,可以請假回家;
在中國,局長可以抽1500元的煙;
在中國,局長可以花6000元買處,只是被罰款;
在中國,因為想強姦別人就被判刑;
在中國,清潔工撿到金子卻可能被判無期徒刑;
在中國,用自己的信用卡取錢卻被判無期;取款機故障許霆多取了17萬被判5年;
在中國,火車可以為了日本鬼子趕飛機而停車;
在中國,自己的同胞在火車上因為耽誤治療而喪命;
在中國,習水政府官員強姦十多個幼女叫“嫖宿”;
在中國,丹鳳縣公安局毆打高中生致死叫“高中生猝死公安局”;
在中國,河南青年不滿當地政府強征農用地網上發帖遭跨省追捕被拘8天;
在中國,吉林化纖1000多人中毒被說成是心理疾病;
在中國,政府官員強行將女服務員按倒在沙發上要求提供“特殊服務”;
在中國,富家子弟飆車撞死人被說成“交通肇事”,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
……
在中國,還有什麼不能發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