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委:兩岸打擊犯罪 勿損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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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10日訊】上個月第三次江陳會在中國南京簽署了共同打擊犯罪、司法互助的協議,有臺灣平面媒體星期五(8號)報導,大陸公安預計明年初來臺駐點。但臺灣立委指出,這項協議仍有很多細節必須釐清,在承認對岸的刑事判決前,應堅持不能傷害臺灣的民主人權價值。

管中祥認為 媒體報導這類的消息時 應該把它會對臺灣有哪些負面影響 同時提供給觀眾

管中祥:「像這種發展是不是對臺灣有哪些負面的影響, 如果從一個媒體報導的立場,她可能就必須要同時提供告訴我們,如果沒有同時提供告訴我們,其實就會變成是一種單一的觀點,特別在目前這種股權轉移的狀態之下,很多人已經對旺旺集團所經營的中國時報,已經有一些比較不信任感的話,類似這種新聞的呈現上,他可能更應該有多方的觀點出來,不然,這種報導對兩岸的理解並沒有太大的幫助。」

兩岸打擊犯罪細節未談 危及臺灣民主

而針對兩岸共同打擊犯罪 司法互助協議,立法委員邱毅表示,兩岸打擊犯罪還有很多細節沒談清楚,臺灣如果貿然承認對方刑事判決,恐怕會傷及臺灣民主、多元的核心價值。

邱毅:「大陸那邊有很多刑事判決,很多民運份子在大陸是有刑事判決的,大陸如果願意遣返臺灣跑到大陸的刑事犯、經濟犯,大陸如果相應對等要求說要遣返,例如說有些法輪功的人士、民運份子在臺灣,大陸要求遣返,臺灣要怎麼處理?」

依據兩岸第三次江陳會協議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當一方認為涉嫌犯罪,另一方認為未涉嫌犯罪但有重大社會危害,得經雙方同意個案協助。」邱毅指出,大陸的主管機關是公安,臺灣的主管機關是檢察體系,《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考驗了臺灣的核心價值。

邱毅:「臺灣的優勢就是這一點啊 臺灣的核心價值就是 臺灣堅持一個民主多元化的聲音,臺灣堅持一個人權自由的國家形象,你如果連這都沒有,那臺灣面對大陸還有甚麼優勢?」

邱毅:「我們臺灣必須要很堅定的告訴大陸,如果基於兩岸間的政治體制 民主認知的不同,我們臺灣堅持的東西是甚麼,你大陸不能要求臺灣要做甚麼」

邱毅認為,這次臺灣赴大陸參與江陳會談判的代表,基本上對協議衍生的問題未深入瞭解,他將在六十天自動生效期限內,盡速邀集法務部、內政部和警政署、陸委會根據細節進行討論。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政祥 林佩縝 臺灣臺北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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