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8日訊】(中央社台北8日電)中國反貪局和公安部向美方提供的中國貪官外逃名單至少有千人,且多集中在美國、加拿大及澳洲三地,此外,中美州及太平洋島國也是中共貪官的庇護所。
2位前中國銀行分行行長許超凡、許國俊及他們的妻子,日前被美國拉斯維加斯聯邦法院控告洗錢等多項罪名,並判刑8年至25年刑期。
「環球時報」指出,這是美國法院首次對在美逃難的中國貪官做出如此重的判決,也是中國外逃貪官在外國獲重刑的第一例。
至於究竟有多少中國貪官「落跑」到國外?新華社早在2001年曾報導,中國有超過4000名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攜帶人民幣50多億元公款逃到國外,其中絕大多數是貪官。
許超凡、許國俊去年8月在美國被定罪時,美國加州警方透露,中國反貪局和公安部向美方列出「中國貪官外逃名單」,1000多人榜上有名。
貪官藏匿地點除集中在美、加、澳及中美洲、太平洋島國外,一些小貪官喜歡躲在生活成本較低的大陸週邊國家,例如泰國、緬甸、馬來西亞、蒙古,還有一些人正藏身於非洲、南美和東歐國家,伺機向「安全的地點」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