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7日訊】一個月前,靈寶市派人威風凜凜跑到上海去捉拿王帥的時候,大概沒有想到事情會這樣狼狽地收場。不僅辦案警察被領導認定違反法律規定受到處分,而且王帥帖中揭露的土地案也遭到查處,一個副市長被警告,兩個基層官員被免職。
輿論仍然不滿意。人們懷疑,土地案中存在腐敗現象,沒有腐敗誰會積極違規呢?而抓人案呢,靈寶市領導所負“領導責任”太敷衍,大家想知道到底是管教無方呢,還是直接指使。對於腐敗沒有證據我不能肯定,但是相信這一次靈寶市不會再以造謠污衊為理由抓人了。對於抓人,我有足夠的理由認同,這一定不只是公安系統內部的過錯。
有人甚至對受處分的辦案警察表示同情,認為他們只是替罪羊。的確應該把更高級別的主謀找出來,但是執行者是不是無辜到毫無責任呢,這是一個值得討論的問題。幫領導辦事,搞砸了可能會變成犧牲品,要是搞成了呢,會不會得到好處?這算不算是一種政治投機的風險?
當然,你可以說這些警察沒有選擇。但是,我還是想知道,他們是清醒地意識到這種風險呢,還是稀里糊塗地當了替罪羊?如果是清醒的投機,證明他們是壞蛋;如果是糊塗的上當,那麼他們就是笨蛋。領導把你當黑社會的打手,你自己是否把自己當作文明社會的警察呢?就打手而言,只要奉命行事就沒有錯,只有警察才有“違反法律規定”之說。
記得小時候看過一個故事,說林彪的老婆葉群生活作風糜爛,洗完澡後躺在床上色誘警衛員。警衛員在離床一米遠的地板上畫了一條線,然後立正敬禮說: “報告首長,我決不跨過這道線! ”
這個故事顯然是瞎編的,不過很能說明問題。林彪葉群雖然位高權重,這個警衛員卻能保持清醒的頭腦。他拒絕了葉群,可能會遭到報復,但是這個後果不會比他跨過了那條線更嚴重。因為那樣既違背了他心目中的道德規範,也可能被拖入黑暗的深淵。
有很多為靈寶案中的當事警察辯護的人,混淆了打手和警察,臣民和公民的區別。作為現代社會的公民,每一個人心中都應該有一條線。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再是我們的行為規範。身為警察,更應該清楚,這條線的下面就是法律。
在現實生活中,有些領導喜歡把自己當黑社會老大,置法律規定於不顧,濫用職權,頤指氣使,覺得自己的名聲比皇帝還嬌嫩,對於批評的聲音,動輒以污衊誹謗為名去抓人。這些領導往往給人一種錯覺,越是濫權越讓人覺得權力越大,跟著他不愁沒飯吃。事實一再證明,恰好相反,濫權的領導是靠不住的。事情一旦敗露,首先被出賣的人,就是那些違法替他賣命的下屬。
除了警察之外,社會上還有很多人置身於這種危險的境地而不自知。比如把上訪的人送進精神病院,說到底是一種野蠻綁架和非法拘押。有一天要追究起來,那些連警察都不是的執行者和明知不是病人卻強行治療的醫生,都難辭其咎,法律責任恐怕比想像的更嚴重。曾經下達命令的領導,不可能永遠都是你的保護傘。
最可憐的是那些執行強制拆遷任務的保安。他們只是房地產公司聘用的底層打工仔,拿著微薄的薪水,沒有法律常識,最容易被人指使。老闆一聲令下,他們就可以闖進別人家裡,把人趕走甚至抓起來,拆毀其房屋。按照現有的法律,私闖民宅,非法拘押,毀人家財,數罪並犯,加起來至少也有十年刑期的處罰。僅僅因為房地產商多被政府官員包庇,這些違法犯罪的保安才僥倖逃脫。然而,千萬別相信你的老闆可以永遠一手遮天,越是亂來越靠不住。這種錯覺幻滅的時候,你就只有當替罪羊一條路可以選擇了。
── 轉自《阿波羅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