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CIRF:中國不尊重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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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5月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方雷克 高山報導)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5月1日發佈報告,指責中國政府不尊重宗教自由,並把中國列為「特別值得關注的」國家之一。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星期五舉行新聞發佈會,正式公佈了2009年國際宗教自由狀況年度報告。這份報告批評了包括中國、蘇丹等國家政府在內的宗教迫害行為。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主席蓋爾在新聞發佈會上說,中國政府迫害宗教自由的行為仍然在繼續。

他說:「過去一年,中國的宗教自由沒有改進,在某些方面甚至明顯倒退,特別是在信奉佛教的西藏和信奉伊斯蘭教的新疆維吾爾族地區。中國政府繼續在嚴重侵犯人們宗教和信仰自由的權利,繼續基於人們的宗教和信仰對他們進行歧視。他們政府嚴格控制宗教活動,並對宗教信徒進行騷擾、拘留、毆打和監禁等迫害活動。」

蓋爾說,中國繼續剝奪公民自由信仰的權利,對宗教組織的「壓制性政治和法律框架」剝奪了國際人權法案規定的公民應該享有的宗教自由權利,而中國政府曾經在這些國際人權法案上簽字。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召開之前,中國政府進一步壓制公民宗教自由。

蓋爾說:「在基督教家庭教會方面,我們歡迎中國政府在本星期早些時候釋放了新疆霍城的牧師婁元啟,中國的基督教家庭教會成員也繼續遭受騷擾和迫害,他們被監禁,在拘留期間遭受酷刑,還被沒收財產和罰款。過去一年中,有764名家庭教會領袖和教徒被拘留,另外還有數千名家庭教會成員遭到短期拘留。中國的地下天主教會繼續受到迫害,一些主教被拘留和監禁。與此同時,法輪功信徒繼續遭受迫害,中國政府在司法體系之外設立了一個610辦公室,專門監控和壓製法輪功的活動。」

這個報告提到,中國2005年頒布實施並在2007年修訂的宗教事務法規,承諾增加宗教信仰自由方面的保障,但是,這種法規不但沒有使官方停止侵犯宗教信仰自由,反而被用來進行更多的宗教限制,逮捕宗教人士。這些法規只保護政府認為「正常」的宗教活動,未經註冊的宗教團體被視為非法,活動會受到限制或者處罰。

報告說,中國一些天主教徒、基督教徒、穆斯林教徒等宗教人士拒絕參加官方批准的組織,因為他們不願意向政府提供教會信徒的聯繫信息,不願意按要求在組織活動前向政府申請得到允許。在北京奧運會召開之前,中國政府對新疆維吾爾族穆斯林和平的宗教活動進行嚴格限制,並逮捕了更多的未向政府註冊的基督教家庭教會成員、天主教、西藏佛教和法輪功信徒。這些嚴格限制在奧運會結束之後並沒有解除。

報告說,2008年1月1號,中國政府發佈了「國家宗教管理條例」有關西藏地區的執行細則,細則對西藏的宗教信仰活動進行全面的控制,其中包括控制佛教僧尼的活動和教育,宗教建築的修建以及大型宗教聚會。在公布這些西藏地區執行細則時,中國的官方媒體表示,這些細則是為了抵制達賴集團的分類活動。

報告說,過去一年,中國政府在新疆地區繼續壓制宗教自由。中國政府借用打擊恐怖活動名義壓制新疆穆斯林和平的宗教活動。新疆自治區的中共黨委書記王樂泉說,為了維護國家安全,政府要採取先發制人的手段並進行反分裂的再教育活動。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是根據1998年國會通過的國際宗教自由法而設立的一個獨立的美國政府機構。它的主要責任是向美國的行政當局和國會提交國際宗教自由現狀年度報告,向政府提出制定有關對外政策的建議。委員會還表示,將繼續通過美國政府、美國國會以及國際社會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使中國人的宗教自由權利得到保障。

委員會建議美國政府敦促中國政府採取以下措施:

一、中國政府應停止目前的鎮壓宗教和信仰團體的侵權行為。

二、改革壓制性的法律框架。

三、中國政府應全面尊重宗教和信仰自由以及其它人權的普遍性。

四、提倡一種尊重人權的文化。

美國這一機構去年發表年度報告時,中國官方曾對報告涉及中國的部分表示不滿和反對,稱報告無端指責中國宗教和民族政策,是干涉中國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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