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中共前副總理黃菊秘書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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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中國禁聞』

中共前副總理黃菊秘書被判死緩

【新唐人2009年4月20日訊】4月17日,涉及上海社保案的已故前副總理黃菊的秘書王維工,因受賄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據報導,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稱,王維工在1995年至2006年間,利用其先後擔任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秘書、上海市委副秘書長、國務院辦公廳秘書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八家單位或個人謀取利益,並為此受賄達1293多萬元。

報導說,僅上海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榮坤,就向王維工行賄933多萬元。經王維工引介,上海市原市長陳良宇擅自將上海路橋轉讓給福禧投資,而張榮坤「實際支付10.15億元獲得了最低價值13.36億元的上海路橋股權。」

王維工去年3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據報導,王維工曾利用在北京的職務之便,將中央對陳良宇問題的調查,向陳良宇「通風報信」。

對於王維工的判決結果,許多中國民眾認為實在「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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