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20日訊】人們常用慾加之罪、何患無辭來形容蓄意的給無辜的人治罪,四川成都雙流縣華陽的一位教師被兩名爲求陞遷的警察誘騙逮捕,從去年六月關押一直到現在,鄧小明老師的辯護律師表示,這個案子沒有任何證據,對警察和法庭知法犯法的程度感到震驚。
38歲的鄧小明原是雙流縣華陽師範校教師,爲人淳樸善良,深受同事、學生歡迎,自中共打壓法輪功後,失去了工作,不得不開個小商店維持一家人的生計。
去年六月當地兩個警察上門說要看法輪功書籍,鄧老師說只有一本,自己也要看,警察就誘騙鄧老師和他們合影,然後立即叫來其他警察,把鄧老師關進看守所一直到現在。
鄧小明的律師李春富表示:“通過對證據進行核查,發現這個案子根本都沒有任何證據,實際上這個案子就是當地的公安機關的個別幹警爲了自己的邀功請賞而炮製出來的一個案件。” 當時警察抄走電腦,把鄧老師平時看的書籍等資料烤備出來,企圖作爲證據。
據李律師講,警察所說的證據沒有經過任何一個部門鑑定,法院就要起訴,非常荒唐,而且當律師提出要對方拿出證人時,法庭於是拖延開庭,因爲根本沒有證人。
李春富:“前一段通知我們律師過去,我們律師提交手續後準備開庭的,我們律師要求證人出庭作證,法院感覺到這個證人很困難,到目前爲止又過了3個禮拜,目前沒有任何通知、沒有任何資訊。”
李春富律師表示,法院把鄧小明關在看守所近一年,嚴重違法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審法院最多不得超過一個半月的審理時效範圍,涉嫌非法拘禁。
鄧老師的被關押,給他的家庭帶來很大傷害,鄧夫人一個人經營小商店,挂念丈夫,頭髮都白了很多,鄧老師品學兼優的兒子原本考上了重點高中,不得不放棄,轉讀其他中學。
新唐人記者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