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對北韓追加制裁 期限延長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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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4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芳明東京10日專電)日本政府今天召開內閣會議,決定把13日即將屆滿的半年1次對北韓制裁措施延長1年,擴大為1年1次,並追加限制對北韓匯款等新措施,以懲罰北韓5日強行發射飛彈的挑釁作法。

內閣官房長官河村建夫今天在記者會上,譴責北韓對處理綁架日本民眾與發展飛彈和核武等問題都未有誠意回應,指出日本除在過去對北韓船隻、物資和人員等採制裁措施外,也有必要掌握北韓資金方面的動態。

河村要求北韓遵守去年8月達成的協議,重新調查綁架日本民眾的問題。他並表示,只要北韓對綁架日本民眾等問題採取負責任的行動,日本將不吝將制裁措施加以解除。

日本延長1年的制裁措施,包括全面禁止客貨船「萬景峰92號」等北韓籍船隻進入日本港口及北韓貨品進口。日本迄今已將半年1次對北韓的制裁延長4次,這次將是第5次延長,且期限擴大為1年。

北韓於2006年7月發射包括「大浦洞二號」彈道飛彈在內的7枚飛彈後,日本實施包括禁止貨客船「萬景峰92號」停靠日本港口等制裁。同年10月,北韓實施核武實驗,日本追加制裁,開始半年1次的經濟制裁,第4次的延長將於13日屆滿。

內閣會議並決定追加制裁措施,對北韓匯款需提出報告的上限額度由超過3000萬日圓降為超過1000萬日圓,前往北韓的人士攜帶現金的申報限額由超過100萬日圓降為超過30萬日圓。此外,禁止日本和北韓之間包機飛航及原則上禁止北韓人士入境等將繼續實施。

執政黨自民黨內部曾要求全面禁止對北韓的出口,日本政府今天在內閣會議將這項要求暫予擱置,未列入追加制裁的項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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