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4月1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丁小報導)江西萍鄉市城管週一打死一名六十歲的村民,家屬陳屍國道引發萬人圍觀抗議並掀翻執法車輛,當局出動數百員警疏散人群,搬走屍體。家人被要求在賠償三十萬的協議書上簽字,而直到週二未有疑凶被捕。
萍鄉市安源開發區城管執法大隊週一在拆除當地橫板村拆除違章建築時,採取暴力,被打傷之女戶主的哥哥—六十歲的陳述聖聞訊趕到與城管人員理論時被十多人按在一個小水溝裡打死。
目擊現場的死者外甥女週二回想起事件經過忍不住哭起來:「我們的人進不去,他們二十個人就圍著我爸、媽、舅舅往死裡打,我媽媽她們重傷,我舅舅就死了。太猖狂了,幾分鐘的時間活生生的人就這樣打死了。你沒看見現場,外面的人叫也不聽,穿著制服的執法人員把我舅舅按在角落裡面水溝上堆放的木板那裡打,板子都斷了掉在水溝裡,我舅舅也掉在水溝裡,爬也爬不上來,就這樣被打死了。 」
事發後,肇事城管人員逃離現場,家屬只好抬著屍體封堵了320國道路段,抗議城管暴行,引發近萬名群眾圍觀聲援,過程中群眾掀翻數架城管車輛,公安局派出數百員警,僵持幾小時後市各級領導出面協調,屍體被搬走。
當時在場的附近村民張先生告訴本台:「救護車到了那裡已經沒有救了。當局不去逮捕城管,還要把屍體拉去火葬場毀滅證據,公安在那裡就說你們不要把事情搞大, 不要去堵國道。百姓沒有辦法,沒有當官沒有錢只用採取這種方法,不然你叫百姓到哪裡申冤呢?三點多死的,到五點多連基層領導都沒有來,把國道堵了以後萍鄉市領導才過來。」
記者:「現場公安有多少?」
張先生:「公安有幾百。」
記者:「是不是說有上萬人抗議?」
張先生:「對、對,這是一種民憤,現在的社會,共產黨不是說要和諧麼?生存的空間都沒有還說什麼和諧!」
記者:「最後是怎樣散去?」
張先生:「最後一個副市長和一個政法委的下命令七點之前一定要拉走屍體疏通國道,開發區來了人把屍體抬到他們辦事處。」
政府方面提出給與死者家屬三十萬元的撫卹金,對於家屬追究刑事責任的要求,則口頭承諾先進行法醫鑑定。目前屍體被停放在殯儀館內。
他的妻子劉女士週二接受本台採訪時說:「昨天晚上他們就說賠償三十萬塊錢就算了。我們現在還在鬧,他們說明天要解剖再看一下。我丈夫什麼病都沒有,就是他們一腳腳,肚子上都踩青了,好多人看見的。請替我們申冤,把人抓起來,到底誰是兇手,要替他報仇。」
本台週二分別致電安源開發區城市規劃管理執法督察大隊以及橫板管理處,電話都無人接聽。
而負責遊說家人簽署三十萬賠償協議的安源開發區一名姓陳的主任週二接受記者詢問時否認城管人員有直接責任,並稱至今無人被捕:「我們現在已經按司法程序處理。」
記者:「是不是城管人員涉嫌毆打並被捕呢?」
陳主任:「這個沒有。」
記者:「沒有嫌犯被捕麼?」
陳主任:「現在正在調查。」
記者:「是否會追究刑事責任?」
陳主任:「調查沒出來,我本身不是分管這一塊, 我是管財政的。」
記者:「給家人三十萬,算是什麼名義的賠償?」
陳主任:「這個我不知道。要問一下人家才知道。」
記者:「但是聽說是你負責和他們簽這個協議的呀?」
陳主任:「我本身和他們熟。」
記者:「那麼你對這個事情有什麼看法?」
陳主任:「我現在在開會,在向市領導匯報。」
江西工人報記者週一第一時間將這起城管暴力致死,引發萬人群體性事件的簡訊和照片發上了該報社在天涯網的博客上,據悉立刻受到宣傳部門的警告。家屬對於事件能夠得到公平的處理不抱信心,死者的兒子陳濤說:「死亡補償金簽了一個協議,三十萬,我們本身對這個很意外,也搞到半夜三點多了,然後沒有辦法就簽了。」
記者:「協議裡麵包不包括不追究刑事責任?」
陳濤:「沒有講。我們當然希望把兇手抓出來,政府總應該給老百姓一個交待吧!他們說是這樣說,但是你也知道,中國這種事情答應了也是……公檢法他們都是一氣的。並且現在開發區那邊不承認打了人。有一個記者告訴我,昨天晚上萍鄉市宣傳部打電話給駐萍鄉的記者包括江西省的媒體,像工人報、都市報等等,把這件事壓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