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廣︰ 抗議勞教維權英雄張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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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鳳,被勞教一年零九個月,消息傳來,使我十分震惊,張金鳳是我的好友,是我心目中濟南市的維權英雄,她常為參加維權被關押,過些日子就出來,被判勞教是第一次。

1)3月5日維權遭當局打壓

張金鳳的維權已經超出了個人的利益,她不是“濟正”的受害者,卻為濟正受害人奔走呼號,這次在泉城廣場(濟南最大的廣場),參加聚會的人,既有濟正受害者,又有強迫拆遷、華達集資、和經租房的受害者,參加者約千人,警方出動了八十輛警車還有約150名警員,便衣、暗探不胜其數,民眾聚會,因消息被警方掌握,民眾還沒有聚齊,警方已經到達,橫幅沒有打開,傳單還未散發,警方就開始抓人了,被抓的除了張金鳳,還有李紅衛、劉桂琴,說他們是帶頭聚會鬧事。

今年3月5日, 是一個敏感日子,這天是全國人大開幕,香港冤民大同盟召開成立大會,張金鳳等人的活動,當然被當局視為挑戰,按照一貫做法,自然要先抓帶頭人、槍打出頭鳥,抓人之后,在場的近千名冤民,有的放聲大哭,有的呼喊“我的房子”,“我的血汗錢”,“我的土地”。

三人被抓走,后來陸續听到消息,李紅衛、劉桂琴放了,過几天,法律工作者倪文華接到張金鳳在關押中的電話,說她十四號會回家,看來這是警方對她的示意。于是大家都盼着十四號迎接張金鳳歸來。結果,十四號沒有看到張金鳳,卻傳來,張金鳳被勞教一年九個月的信息。現在看來,這是警方的計謀,張金鳳被抓當天,是兩會開幕,他們怕冤民去北京上訪要人,或再度聚會,于是放出風來,說十四號放人,大家相信了警方的言辭,坐在家里等人,兩會結束,才公布張金鳳被判勞教,當局既打壓了維權者,又維護了兩會的 “和諧、穩定”,算計可謂老道精明。

2.張金鳳其人

張金鳳1975年高中畢業,進山東造紙總厂,1984年進山東廣播電視大學,1987年以优异成績畢業。2005年開始為公公的歷史房產問題上訪, 2007開始關注濟南市的暴力拆遷,真實記錄了多起暴力拆遷案例,

張金鳳在1989年因為支持學生運動,被關押3個月,至今她不忘紀念學生運動,不忘悼念趙紫陽,去年清明我們相約去英雄山悼念紫陽,但是清早我的家被封,她多次在山上打電話來催,我只能据實相告。她平時對侵權事非常反感,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很多外地受害者,或者是房屋被拆,或者是土地被占,來濟南上訪,她都大力協助,經常提供食宿。她用自己微薄的退休金冒着被抄的危險,買了相机,買了電腦,為受害者伸張正義。

2007年12月,濟正受害者到山東省委上訪,討要欠款,張金鳳前往參加,帶着相机,為現場拍照,遭警方圍攻,奪走了相机,抄了家,抄走了他的電腦和一摞資料,并將張金鳳拘留十天。張金鳳獲釋后,找了法律人士倪文華,把警方的暴力和搶劫行為,告到法院,要求歸還她的相机和電腦,開庭時,警方說,關押張金鳳是因為她咬了警察的手,代理人反駁說,張金鳳咬了人,有證据嗎?警察伸出手來,手掌上有個紅印,張金鳳說,那不是我咬的是你自己划的。通過這次審理,警方歸還了張金鳳的電腦和相机, 這是張金鳳依法維權取得的一次胜利。

就是這樣一個維權英雄人物卻受到警方的各种打壓,离間,以前談話中警方多次和我提到張金鳳都是要我少和她來往,說了她不少坏話,但是從我和她的接触中感到張金鳳是濟南的維權英雄,不管她有多少缺點和失誤她的所作所為值得很多人學習。

3月23號三名警員找我談話再次查問0八憲章簽名和我与劉曉波的聯系,但是他們沒有忘記告訴我少和張金鳳聯系。

本來我和張金鳳相約今年清明節再上英雄山悼紫陽,她進了勞教所,我只能代她上山祭奠。

3.關于濟正騙案

11年前,在濟南成立了一個濟正公司,他們以制做保健品為名,在社會上募集資金,答應不菲的報酬,集資不斷進行,雪球越滾越大,十多年后,大約有二十万人參加投資,收集款項約一百億,民眾向“濟正”投資,是因為很多省市領導人,在公開場合表態,或示意支持濟正公司,使得很多民眾打破了顧慮,大量投資,追加投資,有人把買斷工齡的錢,把准備給女儿結婚的錢,借了親戚朋友的錢都投入濟正公司,濟正集資十余年之后,2007年,公司董事長龔印文攜全家帶着几十億的錢財潛逃國外,据傳出逃之前,把很多省市干部存款、利息全部還清。姓龔的卷款出逃,使一般投資者,傾家蕩產,呼天告地,哭訴無門,他們到法院告,法院不受理 ,到政府去上訪,政府不接待,希望國內的媒体報道,媒体一律拒絕,時間拖了一年多,濟正受害者中,已經有人自殺身亡,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它們只能集体去省委省府,去北京上訪,今年春節前,濟正受害者,約三百人,去省委門前上訪,警方抓了几十人,集中到一個地方,進行審問,進行恐嚇然后讓各自的派出所領人。

濟正受害者,稍有大規模的聚會,警方都用各种方式進行破坏,有些人打頭,警方知道情況后,就派几個警員,一大清早,到家中坐着,不准出門,有的是派警車在家門口守候,出去不管到哪里都要坐警方的汽車,采用各种方式破坏濟正受害者的聚會,

4.政府在濟正詐騙案中的責任。

濟正公司詐騙案,受騙者約二十万,受騙金額約一百億,詐騙的時間,前后達十余年。這個騙案。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一.濟正公司,是經政府工商机關正式登記注冊的法人公司,每年向稅務部門,上交大量的稅金,以及各种費用,他能夠在十余年的時間長期進行詐騙,政府有監管不力的責任。

第二.省市政府官員与濟正董事長龔印文合影,出席公司舉辦的造勢大會,有的領導人當眾表態支持濟正公司,正是因為有官員的支持。很多民眾才放心大膽的投資濟正。官方,對濟正詐騙案,有推托不掉的責任。

第三.濟正龔董事長攜款潛逃,詐騙無法掩蓋,但是政府卻极力的掩蓋真相,對詐騙的事實進行封鎖,如有人反映,省市很多干部,參加了集資,在龔案犯潛逃之前,把干部及家屬的投資原數退還。這件事如果屬實,那么濟正詐騙案,就是官商勾結的產物,很多民眾,對此屢有反映,但是官方對這一重要的問題沒有公開答复和曝光,也是官方責任。

濟正詐騙案暴露近兩年時間,官方至今沒有對受害者和社會作出一個公開的答复,沒有公布詐騙案的真相和背景。詐騙的金額是多少?受害者有多少人?查封的資產有多少?至今沒有公布。受害民眾當然有權要求政府公布真相。公布處理的過程和進度,受害者有權查閱有關的資料,為此進行的上訪和集會,提出了正當的要求,這是是在維護他們的正當權利。受害者有權利按照憲法賦予的上訪集會、示威、結社的方式來進行維權。

5.關于非法集會。

濟正受害者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為了索取賠償,他們有權利通過集會討論,維護自己的權益,通過集會向大眾公布真相,這是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

但是,在濟南公民的集會權利,卻被政府剝奪了,對民眾提出的集會要求,他們從來沒有批准過,他們就將民眾的聚會定成非法集會,抓捕打頭的人和積极分子。這种打壓是非法的,是違背憲法精神,這种打壓造成了很多冤案。這次張金鳳被抓捕,并最后判處一年零九個月的勞教。就是非法打壓群眾集會活動的一個明顯的案例。

6.關于勞教制度

中國的勞教制度,始于1957年,當時是為了打壓右派而制造出來的一個制度,按這個制度可以不經過法律程序,由公安机關,甚至是基層的行政机關就決定將公民關進勞教所,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這是對人權的嚴重的侵犯,是違背了憲法的行為。這個制度推行以后大概有500万的公民被非法關進了勞教所,剝奪了公民的人身的自由權利。

五十年來,中國的勞教制度,受到到廣大民眾的反對,很多法學界人士,有良知的知識分子,多次在不同場合下,提出過批判、要求廢除。2006年高智晟先生和我們一起,聯名給兩會寫信,要求廢除勞教制度,(在网上公布)但是至今,嚴重侵犯人權并給中國公民帶來災難的勞教制度,仍然暢行無阻,直到最近把濟南的維權領袖張金鳳關進了勞教所。我們必須斷呼吁,廢除侵犯人權的勞教制度。

7.維權者要聯合起來,團結起來。

很多維權者,走過漫長的道路,到法院去起訴,既費錢,又費時,而且最后得不到公正的判決,有了判決,也難于執行。于是維權者奮起上訪,先是單人上訪,后是小規模的集体上訪,上訪成功者很少,小打小鬧,沒人理睬,人多了,一個村的人去上訪,一片居民去上訪,當局會進行分化瓦解,甚至抓人、勞教判刑,1999年,濟南殷家林村民抗議搶占土地上訪,打頭者周長青被判了八年徒刑(后來改為一年半),刑滿后他被村民選為村主任,至今連任三屆。事過十年之后,今年三月五號,張金鳳,因為維權集會,又被判處了勞教一年九個月。受害者、冤民都在問,維權應該怎樣進行,有人痛哭流涕,有人下了跪,這能解決問題嗎?解決問題的途徑在哪里?

我認為中國的維權活動,應該沿着上訪,聚會,請愿,集會,示威的道路前進,三年前,2005年我寫了一篇文章《從上訪到請愿、示威》發在网上。

在中國,法治不彰,媒体被當局鉗制,民眾要維護自己的權利,只能從爭取表達的權利開始,通過网絡,傳單,張貼物,公布事實真相,通過聚會商議對策,通過集會,讓社會大眾,了解情況、民意、民間的要求,讓公眾了解,讓体制內外的人了解,從而爭取社會的支持,給當局施加壓力,逼使當局走上尊重民意、為民排憂解難的道路。

人權,要靠每個公民自己去爭取,要用言論爭取言論自由,要用集會爭取集會的自由,申請集會不被批准,我們就聚會,游行不被批准,我們就去集体散步。

言論、出版、集會、游行示威自由,都是基本人權,寫在中國的憲法上,我們去爭取這些自由,是我們的權利,有了這些權利,我們的維權,就有了希望,就有了盼頭。

要維權,首先要爭取表達的權利,向公眾表達的權利,為了維權,維權者必須聯合起來,團結起來,這樣才能迫使當權者尊重民意,尊重民間的權益,只有團結起來,聯合起來,才能減少維權者的恐懼,增加勇气,人多了,可以壯膽。為什么濟南3月5日的聚會使當局那么害怕,要出動八十輛警車,一百多名警員,因為,他們知道維權者聯合起來、團結起來的厲害和后果。

抓人并不可怕,勇敢的維權者,在參加集体維權的過程當中,就應該有被抓的准備,濟南的維權英雄,被抓起來,被判了勞教,堅強的維權者,不會被抓捕嚇倒,濟南市大明湖維權者李紅衛,這次參加3月5日集會也被關押了几個小時,出來后,寫了要求公安局釋放張金鳳的文章。題目是《我認識的張金鳳与3.5事件》用真名在网上發表,她說,“張金鳳屢次入獄。我的心在抽泣,在悲哀,她是一位勇敢、正義善良的人,敢為百姓說話,吶喊,打抱不平的人…..”李紅衛的精神十分可貴。

張金鳳,常到我家來,聊天吃飯,討論維權的事,我們曾經議論過,只有必須聯合起來,團結起來才能形成力量。

現在,我們的聚會活動,都是臨時通知,口耳相傳,在傳送的過程當中,自然會被當局掌握,從而會采取對策。維權者采取行動,為了避免打擊,往往要對當局保密,但是能夠保密么?當局掌握大量資源,維權者的舉動都在他們掌控之中,上訪經常碰到當局的打壓活動,如在上訪接見口抓人,如有人在現場拍照,會出來些便衣,強搶你的照相机,要你把相机中的相片消處,這都是一些非常無理的要求,難道我給自己人照相還不行么?難道上訪的門口、省委的門口、法院的門口還不准人家照相么?說穿了他們禁止照相就是為了使他們的丑惡行徑避免曝光,就是為了掩蓋真相。在那种場合你和他講理沒有用,根本原因是在場的參加維權的人太少,人多了他們就不敢如此放肆,這就要求給維權者要爭取更多的人參加,要發揮聚集效應。怎樣造成維權者在數量上的优勢?一個辦法就是商定一個時間定出一個日期,比如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一大家去上訪,第一個星期日去廣場聚會,參加者要包括各方力量,既有詐騙案的受害者又有強拆民房、搶占土地的受害者,這樣很多人聚集在一起,當局就難以下手,每個月可以在固定的時間,在廣場聚會大家交流信息,交換有關資料,人多了他們就難以對付。這是我們的設想,是否能夠實現還有待實踐。

我呼吁維權者聯合起來,團結起來,行動起來。我抗議當局勞教張金鳳,我要求當局盡快釋放濟南的維權英雄張金鳳。

2009年3月27日 于山東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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