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3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0日電)新聞局今晚表示,新聞局駐外人員郭冠英若抗命未在3月底前回國,依公務員考績法規定,最重可一次記2大過免職。
聯合晚報今天報導,新聞局駐加拿大多倫多辦事處一等新聞秘書郭冠英,從台北回到多倫多後,受到當地民進黨支持者騷擾,郭冠英向加拿大警方報案,對方詢問他是否需要政治庇護,郭冠英表示,目前不需要,但他在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作出最後的裁定前,暫時不會回到台灣。
新聞局晚間發布三點聲明指出,首先,已請多倫多辦事處了解是否有受綠營支持者威脅一事,且將保護郭冠英人身安全。
其次,新聞局表示,報導說郭冠英「暫不回台」,若查證屬實,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2條長官就其監督範圍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義務、及第4條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談話規定,將提考績會議處。
第三,新聞局強調已在3月17日發佈命令,郭冠英應在3月31日前返國報到,屆時若違抗命令未於期限內返國報到,依公務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第3款規定,以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最重一次記2大過免職。
此外,新聞局人事室說明,若郭冠英遭免職,將無法申領退休金。
郭冠英是否擬暫時不返台?新聞局下午全力查證,新聞局副局長許秋煌說,國際處屢打電話至多倫多,至台北時間晚間6時餘,均未能連繫上郭冠英,但將會持續連繫。
郭冠英是否以「范蘭欽」為筆名發表辱台文章,今天下午台灣教授協會會長蔡丁貴、台北市議員王孝維及台北縣議員參選人張嘉玲率領約50餘名民眾至新聞局,要求新聞局長蘇俊賓對郭冠英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