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律聲請傳喚馬英九 合議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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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3月18日訊】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18日上午再度開庭審理前總統陳水扁涉嫌洗錢案,檢辯針對傳喚證人的名單進行攻防。陳前總統方面,將不聲請傳喚陳致中、彭明敏,但要加傳總統馬英九,共計40人出庭作證。下午合議庭做出決議,同意檢方聲請增加陳水扁的岳母吳王霞,駁回辯方聲請的包括馬英九在內的5人,留下35個證人名單。

臺北地方法院18日借提前總統陳水扁,進行最後一次程序準備庭。針對證人傳喚部份,扁家辯方律師表示,陳致中的筆錄內容已具有證據能力,為了避免外界大作文章,解讀為父子對質,暫時撤銷傳喚陳致中及前總統府國策顧問彭明敏,另外聲請增加馬英九總統等六位證人名單。

辯方認為,使用過國務機要費的三位正副元首馬英九、李登輝、連戰有出庭作證的必要,不傳不能釐清機要費使用的真實情形。同時陳水扁認為,國務機要費的使用應比照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因此聲請增加傳喚馬英九。

檢方則認為,馬英九在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和國務機要費不同,沒有傳喚的必要。檢方另聲請增加傳喚陳水扁的岳母吳王霞,認為扁家借用吳王霞在彰化銀行的帳戶,陳水扁、吳淑珍全都知情。

陳水扁認為,借用彰銀帳戶的問題和他無關,而且吳王霞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腦筋不是很清楚,反對檢方傳喚。

下午合議庭法官則決議,駁回辯方聲請的五位證人,包括馬英九、李登輝、連戰、前國安局長蔡朝明和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同意增加檢方聲請的陳水扁岳母吳王霞為證人。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陳美生 臺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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