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9日訊】(中央社華盛頓18日法新電)美國上訴法院今天拒絕釋放監禁在關達那摩灣(Guantanamo Bay)的17名中國維吾爾人,讓他們進入美國;美國政府已澄清這些人不是「反恐戰爭」中所要對付的恐怖份子,司法與行政部門為此陷入法理爭執。
維吾爾人信奉伊斯蘭教,屬於中國境內少數講突厥語的民族,3名維吾爾人於阿富汗被捕,他們擔心,如果被送回中國,會遭受刑求。北京當局視這些人為「中國恐怖份子。」
由3名法官組成的美國上訴法庭中,以2票對1票做出判決。聯邦法官沒有權力決定誰可以合法進入美國,他們認為,這項權力只屬於總統或國會。
這個判決推翻去年10月8日、美國地區法官鄔畢那(Ricardo Urbina)下令聯邦政府釋放17名維吾爾男子,讓他們前往華盛頓的判決。華盛頓地區有一個大型維吾爾社區。
3名維吾爾人在2年前就已獲澄清不是反恐戰爭中的「敵方戰鬥人員」,但到現在為止,他們在美國海軍位於古巴的關達那摩灣基地監禁所裡,已經被關了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