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監控口蹄疫情 強化防範斃死豬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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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9日電)農委會表示,除已依世界動物衛生組織規定監控口蹄疫情,另監察院糾正斃死豬案,也已重新釐訂「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之具體防範措施」,從養豬場源頭管控到道路欄檢等都強化。

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黃國青指出,昨晚公布兩個已進入不施打疫苗的養豬場發生口蹄疫情,是進入全面不打疫苗的最末端疫情掌控標準作業流程中,原本就會出現的情況,是必經過程,民眾及養豬戶都不需擔心會變成大型的爆發型疫情,相關食品也都安全無虞。

另針對監察院日前就斃死豬管控鬆散、流向不明提出糾正案。農委會指出,行政院90年核定「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之具體防範措施」,因相關機關陸續增列加強措施,造成防範與實際執行措施不一致。

農委會畜牧處與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已經合作研議強化斃死豬流向管控,並依行政院指示,於今年 2月10日邀集環保署、衛生署等相關機關,重新釐訂「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之具體防範措施」。

農委會指出,內容包含對養豬場源頭管控(斃死豬棄置場外、未達3000頭養豬戶列入事業廢棄物申報管制系統管制)、道路攔檢、違法清除處理斃死豬、違法屠宰活豬行為、上游冰存私宰斃死豬肉「私設冷凍庫」、稽查市售肉品及宣導教育等部分釐訂分工、加強管控措施。

農委會並說,據2007年農業統計年報,斃死豬數量雖達246萬頭,但死亡豬隻約85%為30公斤以下的初生仔豬,無流用價值。

為防範有利用價值斃死豬被流用,農委會已全面開辦豬隻死亡保險,並對養豬場斃死豬處理設施與紀錄加強查核,斃死豬非法流用相關案件已由2005年發生16件降至2008年發生3件,仍將加強與檢、警、調協助配合。

農委會強調,上述防範措施奉行政院核定後,會由各權責機關自訂列管考核標準,加強對所屬執行機關管考,強化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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