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7日電)1月17日發生在屏東縣里港鄉的國小5年級徐姓男童被綁架勒贖案,4名嫌疑人中唯一成年的主嫌李姓男子,昨天晚上在桃園縣被警方逮捕,警方今天依擄人勒贖罪嫌移送法辦。
據警方調查,40歲的李嫌無業,平時在高雄市的網咖出入,認識未成年的丁姓男學生與他的陳姓女友,以及另一名陳姓學生,3人都就讀高雄市某私立高職。
警方表示,李姓嫌疑人有傷害及過失致死的前科,這起勒贖案是他向丁姓學生等人隨口提及,丁姓學生因向父親要錢買機車不成,而找李嫌犯案。
整個勒贖案由李嫌策劃,他們到里港鄉犯案並沒有預謀或找特定人選,李嫌表示,他們是隨機找人,在綁架過程中,他只是負責開車。
這件勒贖案一開始李嫌等人開價新台幣100萬元,後因徐姓男童的家境不富裕,而以60萬元成交,李嫌等人與徐姓學童家人約在高雄市交錢,拿到錢後,用計程車把男童送回家。
李嫌等人拿到錢後,李嫌分得40萬元,20萬元由丁姓學生等3人攤分,丁姓學生拿到錢後,馬上買了一部機車,警方在逮捕3名學生時,起出了贓款14萬餘元。
警方在1月20日逮捕丁姓等3名學生,李嫌在犯案後,逃往桃園縣與女朋友同住,警方透過李嫌親友和平時交往對象清查,查出李的女友在桃園某百貨公司任職,前往埋伏2天後,昨天晚上在百貨公司的美食街逮捕正與女友吃飯的李嫌。
李嫌向警方表示,他預計犯案後,逃往大陸,但拿到錢後,丟了20萬元,另20萬元花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