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11日訊】日前,中國大陸遼寧瀋陽市皇姑區法院法官,在一個涉及法輪功的案件中,要求為6名法輪功學員辯護的10名律師,經過安檢才能進入法庭。律師團表示,法院濫用權力、嚴重的執法違法、剝奪當事人依法取得辯護權。法庭在沒有辯護律師情況下進行審理,是違法、無效的。
2月6號開庭當天,10名律師是在進入法庭前被要求安檢。依法,辯護律師只需繳交證件即可。律師團紛紛譴責皇姑區法庭做出自我授權、損害法院公信力的行為。辯護律師唐吉田表示,律師團的身份在日前都已經通過法院確認。當局的作法是一種嚴重的侵犯。
辯護律師唐吉田:「並且是對於律師工作的一種歧視,而且他實際上就等於剝奪當事人依法取得律師辯護的權利,這個違法性是非常嚴重的。實際上是濫用權力。」
辯護律師韓志廣表示,法庭違反了最高有關規定。
辯護律師韓志廣:「我們十名律師拒絕他們的無理要求。皇姑區法院就在沒有我們辯護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開庭審理,我們認為這是違法無效的。也有可能會做出對被告人不利的判決,他們在程序上就違反規定。」
韓志廣表示,並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是邪教,而中共當局依邪教的相關法條來裁定6名學煉法輪功的民眾犯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唐吉田表示,法庭知道律師團將依據憲法和法律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因此做出無理阻撓。
辯護律師唐吉田:「這個案件總體來講,從偵察到起訴到審判,都沒有任何合法的理由。他們把它當成完成一種政治任務,充當個別機構和個別人員的道具而已。將來如過他們堅持做出有罪判決,那麼個別審判人員顯然也是構成妄法裁判罪,總體來講他們是一條龍的犯罪。」
對於皇姑區法院執法違法行為,律師團已經起草一份抗議書,將向相關機構控告、提出糾正。
新唐人記者 梁欣 蔡冠霖 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