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逾百拆遷戶又到市政府請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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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2月7日訊】今天(星期五)上午九點半,天津一百多訪民因拆遷問題在市政府上訪被集體帶到信訪局,高喊“還我住房”的口號,大批警察到場與他們對峙,後來把他們帶到旁邊的信訪局。

據《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方媛採訪報道,天津市政府對當地訪民的鎮壓加大力度,年前不僅多人被勞教,還有人被判刑。今天直到下午五點訪民們還在信訪局內。

當天下午五點左右,一位知情者對記者表示;百十人在門口,堵完以後然後就把他們帶到信訪局去了,這幫人還在那裡呆著沒有消息。這批即將被拆遷的訪民是因為補償不合理而到市政府上訪的。

這位知情者說:河西區馬路隔著富康路。富康路的北邊拆房子給一萬三千多一平米,馬路南面拆遷給七千多塊錢一平米,所以他們不幹了,他們都屬於二類地區,可能到月底的時候要強拆,坐不住了就來找市政府,他們來好幾趟了。

一位姓張的訪民她說;我們經常在那裡就被抓走了,經常是,所以我們經常挨打,給打傷了也是正常不過的了,我這個病這麼難受,大夫不收留他都會給我拘留,我愛人都癱了,他們也訊問他,致使他腦出血給住院了。前些日子,年前勞教好幾個了,現在還有在外邊跑得都不敢露頭,像我們現在都告訴了不能去北京,去北京回來就勞教。

一位姓王的訪民她說:我不敢去,政府時刻準備抓我,抓我就準備把我勞教了。

因為拆遷而上訪的62歲的朱家琪和王寶龍去年被當局判刑。一位得到兩位判決書的知情者星期五對記者讀了判決書的內容,她說:朱家琪,王寶龍積極參加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被告朱家琪積極參加聚眾沖擊國家機關,致使國家機關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被告朱家琪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被告王寶龍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朱家琪判有期徒刑二年,沖擊國家機關有期徒刑四年,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王寶龍判有期徒刑一年。

這位知情者說,之所以判朱家琪近六年就是是因為他有文化,而一樣罪名的王寶龍因沒文化而輕判。

早前維權人士鄭明芳因為上訪維權而被判勞教三年,一位被拘留的訪民在監牢裡聽說,她說:鄭明芳因為不認罪,已經被折麼得精神出現問題。在勞教所裡,他們逼供讓她招認,給她用刑,給她打得夠嗆,現在她的身體比以前還差,讓她承認怎樣出賣政府,顛覆國家,說整個人都瘋了,說話不像以前了,現在可能變成神經病了,給逼瘋了,我不敢上他家告訴她丈夫去,他們家都有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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