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2月6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6日電)消費券第二階段發放作業明天下午展開,尚未領消費券的民眾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領券通知單至指定郵局領取,發放作業至4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發給。
消費券發放人數總計2319萬8021人,1月18日第一階段發放當天實際發放2117萬6549人,約202萬人尚未領券。
第二階段發放工作由郵局負責,為方便民眾領取,明天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以及2月8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郵局開放專辦消費券領取作業。
9日以後至4月30日止,民眾仍可在郵局上班時間至領券通知單上指定的郵局領消費券。
此外,依規定,未成年人的消費券由法定代理人領取,為保障隔代教養、失去雙親且無監護人等未成年人權益,內政部放寬,只要憑領取人證件及村里長出具的證明文件,可由實際照顧者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