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律師:中國最高法院扮演立法機關角色

Facebook

【新唐人2009年2月6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何平報導)應美國國務院的邀請,中國律師團日前到訪美國。陳澤睿律師在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作專題演講指出:中國最高法院扮演立法機關角色,超越司法解釋權限。

2月5日下午,就職於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陳澤睿律師和北京義派律師事務所的李娟律師訪問了喬治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受到師生們的熱烈歡迎。陳澤睿律師向自由亞洲電台介紹了此次訪美的目的:

「我們這次一共來了4個律師和1個檢察官,受美國國務院的邀請來美國訪問21天。我們在首都華盛頓呆4天半的時間,明天就走了,到紐約有4天半的行程,當然還要去其它城市。我們這次主要訪問的對象是美國的司法部、聯邦最高法院、美國國會的一些委員會,大部分是法學院校。這次交流的主題是每一個人與他的專業和他所關心的問題與美方的同行進行交流。」

陳律師接下來以「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的司法解釋權問題」,向在場的聽眾做了專題演講。他指出,在中國,司法解釋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最高法律機關對中國的各級法院在審理具體案件過程中,有關如何適用法律所進行的解釋,它同時具有普遍使用的效力。但實際上,中國的最高法院在行使司法解釋權時,在某些場合下卻扮演了立法機關的角色。陳澤睿律師強調,依照中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立法機構,雖然全國人大授予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權,但相關權限僅限於在現行法律內作出具體含義的解釋,司法機關並沒有立法權。而發生在現實中的狀況,往往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卻成為了各級法院法官和律師判斷個案性質最主要的法律依據。他表示,在目前的中國司法體制中,最高法院所謂的司法解釋文件,已經實際上公開的成為新的立法文件,超越立法機關而創製了新的法律原則。這也是他們在法律實施過程中所遇到的困難:

「因為這項制度在中國法律實務界和理論界都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了。包括國家機關,包括立法機關、包括司法機關也應該是心知肚明的。反映的問題是中國的現實變化很快,但是立法機關的立法速度又跟不上,這種大環境下對於我們辦理一個一個具體的案件都是有影響的。」

李娟律師也在演講中,就中國有關公益訴訟方面的情況作了介紹。她表示,目前在國內公益訴訟尚沒有很明確的定義,雖然來自官方的觀點認為,公益訴訟屬於國家檢察機關的工作範圍,但是越來越多的法律界學者認為,只要是保護公民權利,包括反歧視、環境保護和反酷刑等等相關問題,都應當歸結為公益訴訟。李娟律師在演講後向本台記者表示:

「我覺得做公益訴訟對律師來說是一種挑戰。公益訴訟律師從我個人來講我也很欽佩他們,他們有的甚至做的是很敏感的案件。公益訴訟做這麼久以來其實我們是看到希望的,雖然我們在最後訴訟中敗訴了,但是很多事情都有了推進,所以我們認為是有一群人在這樣堅持著做公益訴訟, 雖然很困難,但是是值得的。」

李娟律師還談到了在從事公益訴訟中所遇到的困難:

「困難主要是官方對我們不支持,但是我們一般情況下是非常謹慎地在法律的範圍內執業。我們是希望保持一種理智的對話,包括和政府部門的交涉也是這樣。」

陳澤睿律師也表示,此次訪美收穫很大:

「我的感想是收穫非常大,因為很多制度和美國的很多做法雖然以前在中國大家都比較熟悉。這次等於是實地來考察之後,我們覺得認識是更深入了。我們也希望這樣的活動能夠更多地邀請更多的中國律師來參加。」

由美國國務院舉辦的相關訪問活動,旨在通過各國法律界人士的互訪,推動交流和研究,以加深對於各國法律的認識和探討。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