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勞工界要求集體談判權今遭否決

Facebook

【新唐人2009年2月4日訊】(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4日電)香港立法會今天否決1項促請港府推動勞資雙方進行集體談判的動議。

這項動議由代表勞工界的立法會議員葉偉明提出,目的在促請港府推動承認勞資集體談判權。

葉偉明認為,建立勞資集體談判制可讓勞資雙方減少誤解並避免勞工採取激烈的抗爭行動。

不過,這項動議遭到代表工商界的議員反對。

 反對該動議的自由黨籍議員方剛說,這將導致更多工潮,對企業與經濟有嚴重影響;議員張宇人也表示,目前工會的力量已很強大,毋須再擁有集體談判權。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則表示,目前社會就集體談判權的立法尚未有共識,倉卒立法可能導致勞資雙方的關係對立。

  他認為,勞資集體談判權要在自願的情況下進行才有意義,港府會鼓勵發展自願協商機制。

  「集體談判」是指勞方集體性地透過工會,與資方談判僱傭條件,而資方必須參與。此外,其談判結果具有法律約束力。

近幾年來,本地勞工組織一直爭取訂定最低工資及建立勞資集體談判制。

不過,向來奉行「不干預」政策的港府對此有所保留,擔心工會權力過大,影響香港經濟發展。

  由於香港歷來實行自由貿易主義,因此,社會上對此也有嚴重分歧,即使一般大眾也不見得完全贊同訂定最低工資及勞資集體談判制。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