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日控欧盟对IT产品课税 WTO组法庭审理

【新唐人2009年1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周盈成日内瓦23日专电)台湾、美国、日本在世界贸易组织(WTO)联手控告欧洲联盟对资讯科技(IT)产品课关税违法一案,WTO昨天组成相当于法庭的专家小组,诉讼将可正式展开。

这件台湾在WTO所提第一起交由专家小组调查的贸易纠纷,去年9月23日的争端解决机构(DSB)会议即通过成立小组。接下来的小组成员选任,因原告被告双方意见不同,一波三折,最后是由WTO秘书长拉米(Pascal Lamy)指定。

定案的三人小组成员是:瑞士驻巴西大使麦尔(Wilhelm Meier)、加拿大财政部助理副部长休斯(Valerie Hughes)、纽西兰驻中国上海总领事馆官员艾万斯(David Evans)。麦尔担任主席。

依据WTO争端解决法制,决定成立小组后,由秘书处听取诉讼各方意见,提出人选名单。各方都可反对,请秘书处重提,但为避免此过程无穷无尽,任一方可请求由秘书长指定。秘书长一旦指定,即不可反对。

小组成员选任过程中,被告国往往倾向拖延时间。这起案件,是由台、美、日请求拉米介入。

台湾驻WTO常任代表林义夫说,据了解实际上定案,这三位专家也是各方都可接受。

副常任代表魏可铭表示,先前秘书处所提名单,先后被否决了四次。台、美、日方面希望要有技术背景的小组成员,欧盟希望要有海关事务背景,欧盟并且希望全部都是法律专才。

据台湾常驻WTO代表团提供资料指出,定案的三人,麦尔有技术背景,另二人具法律背景。

小组组成后,近期就会召开会议订定审理相关时程,诉讼各方也可提案要求程序裁定。

这起贸易纷争是关于1996年复边签定的“资讯科技协定(ITA)”,依据协定,涵盖的产品应为零关税。

欧盟自2006年起,以税则附注等法规,将包括部分平面显示器、具硬碟的机上盒及多功能事务机等新技术科技产品,以功能增强或有新功能、已超出ITA原同意范围为由,视为家电产品,而改课以6%至14%不等的关税,造成台、美、日厂商的损失。台湾尤以液晶显示器产业受冲击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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